在一起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70多名受害人尚有40余万尾款未能追回。当他们几乎放弃时,海门法院执行局法官创新执行方式,千方百计把资金全部追了回来。海门法院举行公开发放仪式,受害者们来到法院,依次有序领取了钱款。
2018年,朱某和张某二人声称在其经营的玉器店投资,一年有10%的利息回报。黄某等70人受高息回报诱惑,陆续在玉器店投资共计370多万元。然而一年到期后,当黄某等人索要利息时却发现,朱、张二人开在海门的玉器店搬走了,众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朱某与张某归案,二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被法院判刑,并判退缴赃款370多万元。
去年8月,该案由海门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执行期间,该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交付车辆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将车辆交付法院拍卖。因车辆拍卖净值不足10万元,与退赃款差距过大,法院着手准备将被执行人手中所有的玉石进行拍卖。一方面,由于玉器、玉石数量较大,价值也难以评估,如果按常规的拍卖程序,所需时间太长。另一方面,70名受害人大多为中老年人,投资的钱是他们的养老钱、看病钱。为能在最短时间内为受害人追回赃款,海门法院创新执行方式,首次采用“活查封”的形式,使查封的财产快速变现。
海门法院执行局法官王卫国介绍,“活查封”就是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查封玉器、玉石的裁定书,同时将玉器、玉石交由被执行人自己出售,并告知被执行人所销售的玉石、玉器款不得低于所欠案款,且销售的款项必须先履行案涉赃款。这样的执行方式,减少了评估、拍卖环节。被执行人仅用10天时间就将玉石、玉器出售,随后将应退还的赃款370多万元全部移交法院。
“3年了,终于拿到了我的养老钱,以后我不会再盲目相信这种投资了!”拿到法院发放的执行款,老人们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