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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交给人民——通州“一五”普法回顾摄影展
2021-01-06 08:53:00

 

 

   捷飞,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退休干部。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通州摄影家协会理事。1982年,他从部队转业到司法局,在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工作时,拍摄记录了大量的普法工作影像资料。他将“一五”普法期间拍摄的底片整理扫描,精心编写成“把法律交给人民”摄影专题。
   这组图片是捷飞在数千张照片中筛选出来,通过底片扫描,后期处理,翻找原始文档整理而成的。岁末年初,正值“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八五”普法新征程即将开启,通过回顾“一五”普法这个起点,回顾南通市通州区普法工作三十五年历程中的靓丽缩影,振奋精神,“八五”普法扬帆再出发!

 

图11986年3月10日,南通县委在县人民剧场召开全县普法教育动员大会,大会设一个主会场,二个分会场,县委书记张琛作动员报告。

 

 

图21986至1988年,县普法办不定期地为县处级领导干部组织举办法制讲座并进行普法考试。

图31986年,川港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县普法办领取干部、职工、农民三种法律常识读本。

图41985年,金沙镇朝阳居委会作为全县普法试点居,先行组织居委干部学习宪法。

图51985年,县公安局治安股股长臧福良在全县普法试点企业县丝绸厂为该厂干部、职工宣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图61986年,金沙汽车站组织职工学习《职工法律读本》。

图71986年,石港镇司法助理员陈德春在镇政府大会堂为学生上法制课。

图81986年,金乐乡司法助理员张立新在乡广播站通过广播向全乡公民宣讲法律知识。

 

图91986年,县十总砖瓦厂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向职工宣传宪法、刑法、婚姻法。

图101985年,县普法办组织法律人员上街进行法制宣传咨询。

图111986年3月,县供电局200多名干部、职工集中普法培训后参加统一考试。

图121986年,南兴乡司法助理员杜斌在校对打印法制宣讲材料。

图131985年,县司法局宣教股的同志在制作法制宣传展板。

图141985年,县城闹市区,县司法局宣教股的同志在“政法宣传廊”前更换新的法制宣传展板。“政法宣传廊”内容丰富、图文并茂,深受市民喜爱。

151986年,南兴乡政府司法助理员杜斌与工作人员一起制作法制宣传展板。

图161986年,二窎街头,群众在观看乡政府主办的流动法制宣传栏。

图171988年4月24日,金西乡三姓街村普法教员为上级检查组讲普法课。当天,南通市普法办组织六县一市普法办负责人在南通县检查农村普法工作。

 

 

  八十年代,刚刚经历十年浩劫的共和国百废待兴。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总结历史经验时高屋建瓴:还是要讲法制,讲法制靠得住些;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

 “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刚刚复建的司法部承担起了这一历史重任。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 《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至此,一场由政府组织开展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神州大地上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轰轰烈烈开展起来。这是在“文革”后拨乱反正的特殊时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展的全民活动,具有启蒙式的扫盲运动性质。这一宏大的社会工程,在我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在当今世界各国也是绝无仅有的。

  从1985年前期准备,到1986年正式开始至1990年的第一个五年普法中,南通县(现通州区)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深入发动和广泛组织全县公民投入普法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一个空前规模和声势的群众性学法、用法热潮。五年中普及了宪法、经济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九法一条例 。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了显着提高和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两个文明建设。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全县110.82万普法对象中,有95.45万人参加了普法学习。其中,2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全部完成学习任务;1.57万机关事业人员经考试验收合格;76.92万农民、职工通过普法考核;近16.96万在校学生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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