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发布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获奖名单。据悉,此次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共收到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初评并推选的优秀案例分析2745篇,涉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领域。最终,共评选出获奖案例477篇,其中一等奖案例12篇,二等奖案例98篇,三等奖案例163篇,优秀奖案例204篇。
南通法院共有4篇案例分析获奖,其中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1篇。
获奖篇目:
二等奖
1、张某某诉海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行政补偿案件适用变更判决的条件
编写人: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殷勤
2、周某某、王某某诉海安市民政局收养行政登记案——对收养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应以实质审查为原则
编写人: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鸿、张娟娟
三等奖
如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要求履行行政协议案——行政机关在招商引资中签订的奖励条款应依约履行
编写人: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祺炜
优秀奖
徐某某、张某欣、张某全诉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案——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行为的可诉性及原告资格界定
编写人: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鸿、吴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