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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枪看着酷,但别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打!
2020-12-03 10:20:00

   为全面清理整治网售仿真枪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造、销售、走私仿真枪违法犯罪活动,11月26日,启东市公安局召集市网信办、海关、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5部门开展打击整治网售仿真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以推动打击仿真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从源头消除枪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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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严管严控枪支政策,全力查源头、摧网络、断销路、缴实物,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专项行动形成合力,启东市公安局、启东市网信办等5部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组织各部门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开展打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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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启东市公安局以治安部门为龙头,建立多警种常态化研判机制,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综合分析、深度研判、深层挖掘、精准打击,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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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启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寄递业检查中获取线索,后会同蒿枝港边防所在长泰海滨城海岛农场查获一处无证真人CS娱乐场所,查扣各类疑似仿真枪53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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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启东全市共侦破枪爆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29名,其中从一网售改装射钉枪案线索入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查处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器具案件10起,行政处罚6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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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警方将联合多部门全面抓好清查收缴、打击破案、重点整治、安全监管等各项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 

  是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 

  需要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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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真枪认定标准 

  (公通字[2008]8号)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二、枪口比动能的计算,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的计算方法执行。 

  三、术语解释 

  1、制式枪支:国内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经军队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投入装备、使用(含外贸出口)的各类枪支。国外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制造商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装备、使用或投入市场销售的各类枪支。

  2、全枪长:是指从枪管口部至枪托或枪机框(适用于无枪托的枪支)底部的长度。

  涉及仿真枪有关法律法规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

  (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三)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

  (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的,没收其枪支,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所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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