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助力实现 “六稳” “六保”工作目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经济平稳运行,守住“六保”底线,南通通州法院开展第二次“六稳” “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按照南通市中院的统一安排部署,通州区人民法院立足本院实际,聚焦第四季度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开展亮剑执行行动。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从2020年10月29日上午7时开始,本次纳入执行范围的案件共计15件,执行案件分布在兴仁镇、刘桥镇,西亭镇等多地,在执行局副局长袁东华带领下,执行局实施一组、二组全体干警及驾驶员、辅警在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大门口整齐列队分三队出发,切实保证执行强度与执行效率。
沟通、谈话展现温情。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共实结到位金额六万元。在该民间借贷纠纷中,执行法官提前掌握被执行人下落位置,一早至被执行人家中,经过法律教育,被执行人将标的金额16875元全部履行完毕。
在该行为类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执行法官从中午至晚上耐心细致的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缓解矛盾,促成被执行人主动排除妨碍,促进了邻里和谐。
查封、扣押展现刚性。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封扣押汽车三辆、挖掘机一台、国缘白酒112瓶、法国红酒120瓶。在扣押第一辆车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曾拒不配合且情节严重,经过与开锁公司、拖车公司的沟通与联动,共同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拖走并扣押。
在扣押第二辆车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且在法院准备扣押车辆时,被执行人周边邻居阻碍法院拖车程序,执行法官一方面保持现场稳定,另一方面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报,最终顺利将被执行人财产扣押并稳定了群众情绪。
在扣押第三辆车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出具了预处罚决定书并与其进行沟通,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将车辆交至法院处理。
在扣押挖掘机的过程中,由于该挖掘机正由工人实施工作,在执行法官的法律释明后,该工人主动将该挖掘机交由法院处置。
在本案房屋租赁纠纷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了解情况后对其析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将国缘白酒112瓶、法国红酒120瓶交由法院处置。
执行搜查展现锋芒。此次专项执行活动中共对四个案件采取了搜查措施其中一个案件搜查出项链三条。由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未按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执行法官在对被执行人沟通教育后,采取了搜查措施并对搜查出的财物进行了扣押。
在一天紧张与忙碌的执行工作过后,此次专项执行活动,共查封扣押汽车3辆、挖掘机1台、国缘白酒112瓶、法国红酒120瓶;搜查4处;拘传1人;查封房产1处;实际结案3件;执行到位金额6万元。
周强院长在最高院党组会议中强调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六稳”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多措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