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抚养、收养、监护等方面确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全方面保护青少年权益。青少年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拔节孕穗”期,民法典宣传教育对于青少年提升法治素养、培育法治精神至关重要。海安市立发街道坚持用生活化的形式,结合青少年的成长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用法律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一道民法典问题激发学生法律兴趣
“八周岁以上的学生可以用零花钱买哪些东西?”这是今年9月份,立发司法所走进南屏小学三年级一班开展民法典公开课时,司法干警向现场同学提出的问题。孩子们跃跃欲试,一个个回答的都非常好。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活动,比如去超市购买价值较小的生活和学习用品。一场公开课下来,同学们从一道道民法典问答中不仅学到了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概念,还引发了对于法律应用到生活场景中的思考,培养了学习民法典、学习法律的兴趣。
一个民法典案例引发监护教育反思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暑假期间学生用手机等移动互联设备参与各类网络平台游戏、打赏平台主播的现象时有发生。立发街道在村居暑期青少年民法典宣讲时带来了这样的案例:“2020年5月16日,郑州王女士报警称信用卡被盗刷38000元,经过办案民警初步调查,是王女士8周岁的女儿在某网络直播平台打赏主播花掉了。”这样的案例引发了村居干部和现场家长的思考。大家表示对于网络非理性消费,监护人要加强监管教育,社区干部也要多多进行相关“以案释法”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了解法律,理性消费。
一场民法典讲座守护“少年的你”
8月21日,一场题为“精彩青春之路 法典护航成长”的青少年学生暑期民法典讲座在立发街道进行,海安市司法局副局长芦霞从“同学之间起外号,导致被起外号的同学自卑”说起,讲解人格权的各种类型以及校园欺凌的方式和如何面对校园欺凌。同学们认真聆听,对于校园欺凌尤其是网络欺凌等现象有了法律上的认识。现场听课的老师们也表示今后会加强对于校园软暴力的关注,引导学生理解民法典对于人格权的认识,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法治是未成年人成长的保障。要让民法典中关于青少年学生权益保障的制度设计真正落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立发街道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生活环境等诸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让民法典真正成为青少年学生人人都能读懂、人人都会用的权利宝典”。立发街道党工委书记陈闽安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