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影响,不少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无法及时开庭,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程。南通崇川法院依托中院自主开发的“支云审判系统”、驻看守所科技法庭,有效破解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异地关押受审难问题。在审判力量上倾斜,院庭长审承办几乎所有涉黑恶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
9月27日至29日,五件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在南通法院驻看守所支云科技法庭集中宣判,这也标志着崇川法院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目标阶段性胜利。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通崇川法院始终将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打准打实”标准不动摇,确保已受理的案件依法如期审结。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7件,已判决26件,151名涉黑恶犯罪分子获刑。其中何蒙军等16人涉黑案入选江苏省高院公布的4起涉“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挂帅督办,以“铁案”垂范启动牵引力
今年7月14日,由崇川法院院长娄宏春承办的彭正兴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宣判。以彭正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了长江B7浮水域的非法采砂业,以停泵、砸机器、殴打等手段相威胁,向在该水域非法采砂的采砂船船主收取“保护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彭正兴被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该院审理的首起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件。
“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针对该流域因被告人非法采砂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问题,我们一并审理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彭正兴等5名被告人在媒体刊登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专家评估费等共计77万余元。”娄宏春介绍,该案的审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彰显了“长江大保护”中的司法担当。
中央督导组关注的施春雷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系跨境赌博案。该案由崇川法院党组书记陆燕红作为审判长挂帅审理。施春雷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一亿二千三百万元。该案的成功审理,为最高法院后期出台跨境赌博相关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提供了案例支撑。
在“领头雁”的率先垂范下,该院其余25件涉黑涉恶案件均由院庭长承办,确保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科技显威,为“六清”目标增强助推力
南通法院驻看守所支云科技法庭分为审判区域和被告人受审区域,中间以防爆玻璃全封闭隔断。庭审前,被告人被法警从看守所提出后,通过押解专用通道进入驻所候审室。开庭时,再由法警押解至审判庭受审区域接受审判;审判区域和受审区域,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等和被告人通过扬声传导设备传递声音,被告人与合议庭成员等全程无接触;庭审全过程通过技术设备传输至法院院部的审判庭,供被告人家属等人员旁听。
今年6月底以来,崇川法院运用支云庭审系统、驻看守所科技法庭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6件,有效破解疫情防控期间多名被告人异地关押受审难的问题,做到了防范疫情与扫黑除恶两不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
“刑事案件适用网络庭审的范围严格受限,南通法院驻所科技法庭满足了线下庭审、网络庭审、远程旁听等多种需要,同时解决了案犯异地羁押、同案犯分别羁押等情形下的庭审难问题,值得点赞!”省人大代表、南通市委党校教授赵园园在旁听一起案件庭审后由衷称赞。
溯本清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力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崇川法院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加强社会乱象整治,强化对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赌博、交通肇事等案件的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崇川法院把线索核查作为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黑恶犯罪、“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送纪委、公安,对发现的涉民间借贷、工程建设、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和治理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截至目前,已汇总出291条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排查出7条涉“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已向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珠海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6条,其中5条建议得到反馈。
除了当好裁判者,崇川法院还努力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者。结合重大典型案件公开宣判的有利时机,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旁听,制作宣传展板,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进行以案释法,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以“看得见的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