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南通市通州区法院执行局根据南通市中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干警在执行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该案被执行人包某在现场恶意阻碍执行,与干警发生肢体冲突,辅警邱振华、纪志强与干警刘秉欣等合力将包某制服,在制服被执行人的过程中邱振华、刘秉欣负伤。最终,被执行人被制服后强制带回执行局。同时,执行干警依法将包某名下的车辆进行了查封扣押。经过干警的谈话施压,被执行人包某最终将本案执行标的42600元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针对包某不配合、恶意阻碍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送看守所进行拘留。
本案为健康权纠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邻居,因为界址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判决被执行人赔偿8000余元,被执行人不在家中,干警向申请执行人了解被执行人相关情况,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应有权利。
该案为劳务合同纠纷,干警通过向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后得知,被执行人已于一个多月前去世。后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向其配偶和女儿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该案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所在地,对该车辆进行确认后,联系拖车,将被执行人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名下的厢式货车拖回处置。
经过一天的奔波忙碌、冒雨执行,截至当天傍晚6点,本次集中执行共实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111291.85元,查封扣押车辆2辆,送拘1人,查封房产1处。
无论是一天的冒雨执行还是在执行过程中辅警、干警们为制服被执行人的无畏与负伤,通州法院执行局用行动践行使命,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发挥好执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