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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四举措” 着力构建专业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
2020-09-28 15:18:00

   

   2020年9月23日下午,如皋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第三季度考核项目之一“技能测试”在执行大楼四楼会议室如期举行。

  如皋法院以构建专业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为目标,探索创新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新模式,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提升各项工作能力。近年来,如皋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先后获得“南通市技术能手”、“南通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南通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十佳选手”等荣誉。 

  一、分层管理立体监督,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科学管理 

  建立分层管理和立体监督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协同管理。政治部建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档案,承担岗位等级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党员日常管理、司法廉洁方面的管理与监督等职能;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负责聘用制书记员日常办案工作保障以及相关经费拨付;审判管理办公室对聘用制书记员业绩定期予以公示,以先进促动、鞭策后进;按照“谁使用、谁教育、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聘用制书记员分配至各业务部门,组织关系随即转入,实现政务管理和党务管理“双同步”。 

  二、按期晋升定额管理,拓宽聘用制书记员成长空间 

  探索建立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管理体系,将书记员岗位级别设置为三级九等,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在同一岗位等级内,由低到高分设三等、二等、一等三个等次。初级书记员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期晋升,中高级书记员比例实行定额制管理。自2015年以来,分批招聘55名聘用制书记员充实到审执一线和综合业务部门,共晋升聘用制书记员37人次,现有4名聘用制书记员晋升为中级书记员,充分保障年轻聘用制书记员的晋升发展空间。 

  三、综合考核正面激励,促进聘用制书记员个人提升 

  坚持积极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考核管理。近期,根据省法院和市人社财产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了《合同制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在案件数量、工作质量、速录技能、作风效能等方面予以规范。采取用人部门、审管办、办公室、政治部、行装科等职能部门共同考核的方式,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全面性。考核具体分为试用期满考核、岗位等次晋升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实现多角度、全方位、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有效运用到转正定级、等次晋升、绩效奖励、评先评优中去,有效实现考核的激励导向。 

  四、同学同训全力培养,完善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 

  坚持关注成长、关注培养、关注业绩的原则,在职业培训教育方面,实行聘用制书记员与在编干警“同学同训,一体培养”;薪酬待遇方面,严格按照省高院制定的工资标准核定,将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书记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在人文关怀方面,将聘用制书记员参照工会会员管理,提升个人归属感,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兴趣小组,发展兴趣爱好,全面展示个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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