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向舅舅借款45万元用于投资生意,先后共归还37万元,后因还不上剩余本息,被舅舅告到法院。
海安法院认定舅舅系职业放贷人,双方当事人的借款合同无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舅舅借钱给外甥做生意
周俊恺从事运输业。2012年9月起至2013年7月,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他先后三次向舅舅周炳仁借款共计40万元并分别出具借条。2012年9月,和周炳仁、周俊恺有亲戚关系的李菁菁向周炳仁借款5万元,随后也转给了周俊恺。
在周俊恺与李菁菁分别出具给周炳仁的4张借条上,均载明利息按月息1.5%计算,以及各笔借款的还款日期。其中一份借条上约定,按利息双倍违约责任承担逾期不还款的后果。
2013年9月起,周俊恺先后8次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归还周炳仁共计37万元。
舅舅催债屡次碰壁
由于运输行业竞争压力较大、风险因素较多,周俊恺先后投入资金都被套牢了,生意也是亏多盈少。2017年年初,周炳仁听闻周俊恺生意进展并不顺利,担心他还不上钱,平时不但打电话提醒,还多次上门催要。一来二去,周俊恺便借机跟舅舅商量降低利息的事。
2018年5月,周炳仁再次来到周俊恺家中催款。周俊恺摆明态度,按约定利息给不起,自己还有100多万元外债。周炳仁作了让步,表示如果能一次性结清就按月息1分算。但周俊恺算下来,发现如果照这样算,自己尚欠40多万元,仍然还不起,便叫舅舅再让点。最终,双方还是没谈得拢。
转眼到了2019年2月。临近春节,周炳仁寻思,从外甥初次借款至今已经6年,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想索性再谈谈,看能否把账结掉,了结一桩心事。于是,周炳仁带着借条,与周俊恺相约到李菁菁家中协商。周炳仁拿出纸笔算账,得出周俊恺还欠40多万元。对此,周俊恺面露难色,称自己生意上也要用钱,手头上没有这么多,并提出给20万元一次性结清。周炳仁一听急了,认为悬殊太大、难以接受,双方再次不欢而散。
录音暴露职业放贷人身份
多次催要无果后,周炳仁将周俊恺告上法庭。法庭上,双方对已经还的37万元属于本金还是利息,说法不一致。周俊恺遂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录于2018年5月的录音资料。在录音中,周炳仁为证明应是先息后本还钱,列举了其向其他人放贷的事例。而这段录音,也暴露了其系职业放贷人的身份。
法庭查明,2012年起,周炳仁共向一审法院提起对钱某等人的民间借贷共10件,约定出借利息为年息12%、18%、24%等几档。
海安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周炳仁的出借行为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是一种放贷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应认定案涉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周俊恺、李菁菁应返还周炳仁本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35%)赔偿周炳仁相应损失。扣除相应利息及本金后,法院判决周俊恺尚欠周炳仁借款本金9.3万余元、利息6100余元,李菁菁尚欠周炳仁本金5万元、利息1.5万余元。
一审后,周炳仁不服,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