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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后果很严重
2020-09-09 09:43:00  来源:启东市公安局

  很多朋友都知道,开车需要驾照,无证驾车可是要被,警察蜀黍“特殊关照”的! 然而,你可知道,开船也是需要“驾驶证”的么? 

  

日前启东
市公安局对无证驾驶机动船舶
黄某、印某、陈某
和教唆他人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蔡某华
分别依法给予
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8月24日,第8号台风“巴威”来临前夕,启东市吕四港镇所联合茅家港边防派出所,对进港避风船舶,进行安全宣传、检查时,一举查处3起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抓获黄某、蔡某华、陈某、印某

4名违法嫌疑人。

    经了解,当日黄某、陈某、印某等3人
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出海返港
后在民警安全检查时被查获
经进一步询问调查发现
船主蔡某华
在明知黄某未取得船舶驾驶证的情况下
教唆其驾驶快艇出海
目前,4人均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船是严重威胁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者缺乏应有的驾驶技能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船舶碰撞等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长期以来,启东市公安局会同海事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8月份以来,启东警方就查获了5起,抓获违法行为人6名
 

  

  无证驾驶情形

  

(1)未取得合格的船员职务证书;
(2)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取得的船员职务证书;
(3)持伪造、变造的船员职务证书;
(4)持转让、买卖或者租借的船员职务证书;
(5)所服务的船舶的航区、种类和等级或者所任职务超越所持船员职务证书限定的范围(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允许的情况外);
(6)持已经超过有效期限的船员职务证书。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  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以及水上飞机、潜水器的相应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其他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第九条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二十条第一款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可见,驾驶船舶应当持有的“驾驶证”是指船员上船任职所应当持有的职务证书。“无证驾驶”就是在未取得合格船员职务证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船舶。
 

  船老板,冤吗?

  

来瞧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何规定的?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是严重威胁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启东警方提醒广大船舶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安全底线,全面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无证驾驶者缺乏专业培训,不具备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出行危险性极高,极易引发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应拒绝乘坐。 

  无证驾驶、后果严重 

  摒弃侥幸、拒绝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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