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名农民工来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边点着工资款,一边对法院执行干警连连道谢。包工头瞿某拖欠他们的工资款,终于在不久前被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倒逼其履行完毕。
2019年,这五位农民工跟随瞿某打工,因瞿某一直拖欠工资,五人一纸诉状告到了通州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瞿某应分三次给付劳务报酬合计19.5万元,如按期未履行,需承担违约金2万元。
此后,瞿某一直未能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今年2月,通州法院依申请立案执行。经过前期网络查控,执行人员发现瞿某名下有一套住宅,然而上门执行时发现,这套住宅是瞿某家庭的唯一住宅,其妻儿老小均居住于此。多次沟通中,瞿某表示,自己现在手里确实没钱,但是会想办法尽快筹集钱款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宅亦可以执行,但基于善意执行的原则,执行人员同意暂时不处置其房产,给瞿某一定的时间来筹集钱款。没想到,约定期限届满,瞿某再次食言。
因瞿某言而无信,法院依法将瞿某名下的住房在司法拍卖网上进行挂拍,以此倒逼瞿某履行义务,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当瞿某发现法院动真格了,他终于开始着急筹集钱款。房产开拍前三天,瞿某主动联系法院,称自己想尽办法最终只筹集到了18万元。由于距离21.5万元仍有一定差距,执行人员将情况告知了申请人。申请人考虑到瞿某的家庭状况,最终一致同意放弃另外的款项,与瞿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瞿某将18万钱款一次性支付到位,五位农民工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