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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注册满半年 可得免费手机?
2020-07-30 09:50:00  来源:南通市公安局

  轻信QQ群里“微信注册就可得免费手机”的虚假广告,女子没有等来免费手机,微信账户的近8万元存款却没了踪影如皋警方发布消息,成功破获该起案件,目前,团伙成员余某、余某茂已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万元,另有一人被警方另案处理。

  48小时请勿修改密码

  免费手机没等来,微信钱包却被盗 

  “好消息!微信注册满半年即可获得自选高档手机一部,有兴趣的可进群!”今年4月8日,如皋市江安镇的吴某在一QQ群中获知自己使用多年的微信账号可以“免费获赠一部手机”,便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添加了可免费领取手机的QQ群。群主介绍,仅需按照规定步骤进行系统认证就能自选一部手机,并以快递的形式寄送到家。 

  这么容易就能获得一部手机?虽然有点不敢相信,但诱惑面前,吴某还是忍不住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了自己微信的账号和密码。吴某盘算,密码以后还能改,先把手机拿到手再说。就这样,顺风顺水一顿操作,眼看群主将手机发货的订单截图发给自己,就差输入微信支付密码就可发货,吴某没有多想,就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密码给了对方。 

  吴某本想稍后就修改账户密码,但对方发来提醒:“后台系统正在认证,48小时内请勿修改密码。”吴某以为自己捡到了个大便宜,等着“系统认证”后发来的“免费手机”,殊不知,这48小时便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吴某微信钱包中的近8万元“难逃一劫”。在屡次登录不上微信账户后,吴某恍然大悟自己可能被骗,这才报了警。 

  疫情之下跨省追击 

  不法分子深居山间,警方机智实施抓捕 

  如皋市江安中心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如皋市公安局反诈专业队研判,余某、吕某、余某茂等团伙成员“浮出水面”。3人均为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人,长期活动于广东乐昌、湖南郴州一带,他们通过在各个QQ群发布免费赠送手机的虚假广告骗取受害人的微信账户。经调查,团伙在获取吴某微信账号的信息后立即修改了登录密码和绑定的手机,并分40余次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二维码扫码转账的方式将近8万元余额从吴某微信钱包转出。

  办案民警分析,由于疫情原因,犯罪嫌疑人在家的可能性较大,5月7日,办案民警即赶赴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经当地警方协助,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余某、吕某、余某茂3人的家均位于深山之中,从县城赶往嫌疑人所在地足有3小时车程,多为山路,因大雨造成的山体滑坡随处可见,不便抓捕。为安全起见,在摸清3人活动规律的情况下,民警决定在3人去县城后实施抓捕。 

  经过布置,5月13日10时许,警方在宜章县某宾馆内将3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经初步审查,余某、吕某、余某茂对各自的涉案事实供认不讳。 

  家中坐赚“黑心钱” 

  骗密码卷钱款,终是贪念作祟 

  余某、吕某、余某茂其实均为“打工仔”,因为疫情滞留老家未能外出打工。为了赚取点“零花钱”,3人从今年3月开始受雇于宜章县的陈氏兄弟,在其家中通过QQ等社交软件发布免费赠送手机的虚假广告,获取受骗人的信任,以免费送苹果手机需要验证微信为由,骗得其微信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信息,进而盗取受骗人的微信号。余某、吕某、余某茂在窃取受害人吴某微信号过程中,发现吴某微信钱包内近8万元的余额而勾起了实施盗窃的欲望。法网恢恢,3人被如皋警方一举抓获,而陈氏兄弟被当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这一切源于一个字‘贪’。如果受害人不贪图免费的手机,就不会被盗号;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贪图利益,就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负责办理该案的江安中心派出所副所长郭振峰说。 

  7月14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审理,余某、余某茂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万元,吕某被警方另案处理。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轻信“免费送”“中大奖”等噱头,要保持较高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透露个人账号、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与陌生人进行金钱交易时务必要再三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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