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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呼吁设立“人民警察节”的第一人——张武林
2020-07-23 15:40:00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和标志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广大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激励全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20年前,江苏有一位县级市公安局长,通过致信新闻媒体,在各级人代会上提议案等形式,奔走呼吁设立“人民警察节”。他就是时任江苏省通州市(今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局长、现任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的张武林。

 

  (左为时任通州公安局局长的张武林)

  呼吁,源于一名战友的牺牲。1999年6月21日,通州年仅27岁的特警王建峰在执行处警任务时不幸殉职。在通州公安的积极争取下,王建峰被评为“革命烈士”,公安部追记他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

  在医院组织抢救王建峰时,这位眼睁睁看着战友离去而泪流满面的公安局长,心中便有了一个愿望:让警察这一和平年代伤亡率最高的群体,在流血流汗的同时,能够得到人们更多的理解和包容。

  从2000年开始,张武林开始多渠道呼吁,每一份呼吁信、每一份提案都字斟句酌。期间,他的呼吁得到多方面人士的重视。看到报刊上的文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的课题调研组与他保持联系,了解他呼吁的由来、具体想法。

  2003年,在全国人代会上,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胡毅峰等30余名代表在倾听基层的呼声后正式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立法确定“人民警察节”和“警旗”。当时的张局长听到这一消息,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我们的努力终于有效果了!设立人民警察节有望成现实了!”

  据此,当时《新华日报》刊出:《江苏一警长呼吁设立人民警察节 据称有望成现实》。

  此后,张武林调任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南通市司法局局长。2017年初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在此期间,他仍然时刻关心着他的这一愿望能不能实现。

  2016年,《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布,其中将每年的7月6日定为人民警察日。时任南通市司法局局长的张武林专门接受了媒体采访,他说:“设立警察日,能让全社会更加关心、关注警察群体,增进警民团结,弘扬法治精神,提升警察群体的职业使命感和归属感,对人民警察更是莫大的鼓舞。”

  新的《警察法》中关于人民警察日的设立日期,也与当年张武林的建议不谋而合。“当年我建议可以选择2月28日或者7月6日”。张武林说,当时自己考虑了两个日子,一个是2月28日,那是《警察法》公布实施的日子,还有就是7月6日,公安部成立之日。

  有了警察日,离设立“人民警察节”越来越近了。这位在公安战线奋斗27年、对这个行业饱含深情与理解的老公安知道,他多年的愿望即将成真。

  如今,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二十年翘首以盼,虽然岗位变了,张武林还是倍感欣慰。所有的付出,都是向人民卫士致敬。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1.10”,是无数公安英雄用鲜血凝成的节日,是百万中国警察光荣而自豪的节日。向所有为设立“人民警察节”而奔走呼吁的人们,特别是张武林,这位曾经的老警察、曾经的基层公安局长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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