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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检察肌机关多方联动救助双目失明刑事被害人
2020-07-08 14:32:00  来源:南通市检察院

  “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是你们给了我们家这么多的帮助,给了我们生活的希望!”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属郑某打电话给通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刘志峰主任,对检察机关给予他们的救助和关怀表示感谢。 

  2019年8月28日5时许,南通市港闸区人许某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通州区刘桥镇某路段逆行,与钱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钱某眼部受到伤害,后钱某双眼球被摘除,双目失明,经鉴定,钱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而肇事人许某在事故发生后便驾车逃离现场。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手段,于次日即将许某抓获归案。 

  2020年3月16日,该案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刑检部门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许某系残疾人,赔偿能力有限,仅垫付医药费23000元,未给予其他赔偿,肇事车辆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没有商业保险。其发现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第五检察部。 

  “钱某以前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收入都靠他。可是现在钱某双目失明,失去劳动能力,还需要费用继续进行治疗,他的妻子要在家照料,家里还有一个孩子要上学。目前,钱某家里每月除了政府给的残疾人补贴,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在钱某户籍地所在地居委会,居委会干部向前来走访调查的刘志峰等人反映钱某家庭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协调相关部门,共同伸出援手,帮帮这个家庭。 

  通州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征得钱某同意,检察官指导居委会工作人员代写救助申请书,并出具生活困难证明,连同钱某家属准备的相关证件、医疗费收据等材料,形成完备的救助申请材料,为其申请了15000元司法救助金,并于6月18日将司法救助金打入钱某银行账户中。 

  “司法救助金只能解决燃眉之急,但这个不幸的家庭需要长期的社会保障,更要帮助他们重燃生活的信心。”据刘志峰介绍,该院积极联系通州区残联和民政部门,咨询政策,帮助其尽快办理低保手续。考虑到钱某孩子还是未成年人,经与教育主管部门及所在学校协调,为孩子减免了学杂费。检察官还多次和孩子“聊天”,鼓励其认真学习,不要放弃学业,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通过多方联动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全方位救助,减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是我院为助力打赢扶贫攻坚战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通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凯东表示,2019年以来,该院已对16人开展司法救助,累计司法救助金额18万元,主动联系民政、残联等部门,帮助4名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解决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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