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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调解,通州法院让聋哑人“听见”公正的声音
2020-07-03 11:06:00

疫情无情,司法有爱。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助理宋学庆用“笔对笔”交流的方式,成功调解了被告为聋哑人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件,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无声世界感受到司法温情。

2019年12月6日,被告刘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案外人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次要责任,该小型轿车的车辆修复费为5560元,原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损失险范围内已代位赔偿5560元,依据保险法等规定原告作为保险人有权向被告追偿3000元。

    速裁庭法官助理宋学庆拿到该案后,分析认为案情清晰,争议标的额不大,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应该可以快速妥善解决,然而通知被告到庭应诉时,发现被告刘某是聋哑人,更严重的是被告刘某不识字!那么被告自身的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她在之后的诉讼过程中产生诸多不便。办理涉聋哑人案件对法官助理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语言交流是障碍,如何了解被告刘某对该案的具体意见,怎么样才能充分保障其行使诉讼权利成了摆在法官助理宋学庆面前的一道难题。

细心的法官助理宋学庆通过对被告周围亲友多方了解,发现刘某有一个要好的聋哑朋友懂手语,并且能够通过写字的方式与他人交流,于是决定请其为志愿者为被告刘某“代言”参与诉讼调解。在志愿者的协助下,法官助理宋学庆十分耐心,适时用“手语+文字”,通过手写告知志愿者,再由志愿者通过手语翻译转达给被告刘某,从事实、法律、责任等方面释法明理、深入交流。调解过程了解到,被告系外地人,嫁到通州生活的这些年经济一直比较困难,因为诉讼标的不大,保险公司一直不愿意让步,宋学庆就与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联系,从情理法的角度与之沟通,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让步1000元,使案件调解成功。

调解完后,法官助理宋学庆表示以后对这种“特殊”案件,还将通过“短信交流”、“纸上对话”、“外援辅助”等多种方式来做调解工作,探索出更多人性与温情并存的调解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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