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与人行南通中心支行、南通银保监分局和南通市金融局联合发文,对南通市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空白合同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并要求金融机构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风险合规部门及人员,对存量业务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按规整改,不断促进金融借贷业务健康发展,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及金融机构的良好信誉,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南通中院金融审判庭在审理中发现,自2017年始至今年5月15日,该庭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纠纷案件151件,其中借款人或担保人以签订空白合同为由提出抗辩的有31件,占比达20.5%。在此类案件中,当事人在签字盖章时,存在借款合同中的金额、借款期限,担保合同中的主债务人、担保期限,最高额保证合同中主债权金额、期限、最高债权额、担保期限等关键信息未填写的情形。同时还发现,涉金融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大、牵涉范围广,部分金融机构履职松懈,贷前审查不严,甚至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疏漏。不少当事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强烈不满情绪,多人多次向监管部门,甚至信访、公安、检察机关举报、反映情况,因此引发的涉诉信访风险严重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誉。
作为经济和社会的血液,金融的安全和稳定,直接影响到经济与社会的整体发展。为此,南通中院在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联合上述三部门对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空白合同问题进行了风险提示,要求全市各金融机构加强教育与检查力度,加强对各类空白合同“陷阱”的认识和重视,并将其提升为合规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纳入常规检查项目中;全面规范合同签署流程,严格贷前双人面签制度,强化贷款面签录音录像系统的使用,他人代签须依法办理完备的委托手续;切实履行提醒与告知义务,经办人员要如实告知客户所签合同的名称和用途,提请客户注意相关重要合同条款,并将相应的已填写好的合同文本交由客户确认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