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走访排查、教育帮扶、督查问责等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
一是落实日常监管。各镇(区、街道)司法所严格按照特殊时期监管要求,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严防脱管漏管。日常采取不定时手段,运用手机定位APP、微信定位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及时防范和制止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行为。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提请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两会”期间,从严批准请假外出,安排专人开展网上巡查,落实外围数据、电子腕表实时定位等巡查制度,同时加强加强线下核查,确保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每天“见面”“听声”,实时掌握动态。
二是落实走访排查。各镇(区、街道)司法所开展一次走访排查,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有经济困难和纠纷的,不服管教不认罪悔罪的,原为暴力犯、成瘾类犯、邪教类、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的社区矫正对象。排查采取“听汇报、聊思想、促矫正”为模式,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具体情况,梳理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摸清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和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活动范围和生活状况,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等,把脱漏管、有重新犯罪倾向、平时表现差、有违规等现象社区矫正对象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确保走访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教育帮扶。集中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重点围绕《社区矫正法》,通过将《社区矫正法》与原《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对比,开展新旧对比学,教育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让学习《社区矫正法》成为每天必修课。对生活困难人员加大帮扶力度,为年老体弱、生活困难、暂无经济来源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发放防疫用品,宣传防疫法律、科学知识积极协调人社、民政及就业指导中心,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介绍工作,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加快其融入社会的步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是落实督查问责。运用监控平台、定位手段、实地抽查等多种方式,定期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验,定期实地对各镇(区、街道)司法所监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落实。日常工作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镇(区、街道)司法所开展巡查督查,因工作不力、工作不细致、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引发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