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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执行法官化身水产养殖“经纪人”
2020-05-21 08:19:00  来源:海安市委政法委

  日前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兴海帮助被执行人将一池鱼全部卖出,促成案件圆满执结。 

  2019年海安某饲料公司与罗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海安法院,经调解后达成还款协议因罗某未能及时履行还款协议中的8万元欠款,饲料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刘兴海接到该案后,首先对被执行人实施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1万元银行存款,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次沟通走访,刘法官得知被执行人罗某在大丰承包了一片鱼塘,待五月份鱼苗成熟即可变卖,用于偿还欠款。在刘法官的沟通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约定五月份将鱼塘中的鱼进行变现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申请人。 

  天气逐渐回暖,鱼塘中的鱼苗已经长大。5月10日,刘兴海带着四名干警来到大丰,实地考察鱼的品种、数量、重量,在确认捕鱼工人、买鱼人、运输车均已到位的情况下,决定第二天开始卖鱼。 

  5月11日上午,刘兴海带队早早来到现场,经过前期充分准备,卖鱼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捕鱼工人分为两小组,一组负责将鱼塘里的鱼拉网、分拣;一组负责称重,过磅后装车运输。晚六点,捕鱼工作基本接近尾声,刘兴海与被执行人、买鱼人一起核对账目,在结算了捕鱼工人的工资、车辆运输等费用之后,法院收取了当日卖鱼款项7万元,入法院执行款专户。 

  天色已暗,五名执行干警带着一身泥泞和7万元执行案款,踏上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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