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明媚、沐浴花香,好不惬意
可是有一些花开得艳丽
却是不可触碰的存在
案例
4月26日下午,南通通州湾示范区分局遥望所民警正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时发现,三余镇海丰村单某宅前有很多少见的植株。通过图样比对,以及形色APP的检测,民警初步判定该植物很有可能是罂粟花。
民警当即进行现场清点,发现竟有700余株罂粟花,已经构成犯罪,民警立即将单某传唤至遥望港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将罂粟花依法铲除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罂粟是一种美丽的植物,叶片碧绿,花朵颜色鲜艳,茎秆亭亭玉立,花大艳丽,香气浓郁,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之一。《徐霞客游记》中记载道:“莺粟花殷红,千叶簇,朵甚巨而密,丰艳不减丹药。”罂粟具有麻醉性,会刺激神经系统,起到镇痛的作用,可以缓解牙疼,但是并不能根治。人体长期摄入极容易成瘾,引起神经、呼吸、消化等系统疾病。
警方提示
罂粟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毒品,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