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启东法院民二庭魏清见法官运用“支云”系统在线调解了一起涉防疫物资(额头温度计)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依法维护了守约方的合法利益。2020年2月3日,原告南通安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漠阳谷电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优利德UNI-T”额头温度计的采购合同(数额2500台,价值275000元)。原告在合同签订后,按约向被告支付了50%的货款,但被告于2月11日突然发函给原告,以疫情为理由要求解除上述合同并退款。因原告已与第三方签订了销售合同,被告的拒绝供货行为致使原告在该合同中面临高额违约索赔。故而,原告将被告诉至启东法院。
审理法官考虑到疫情期间,各方到庭诉讼多有不便,且相关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较多,故而迅速与各方当事人联系,启用“支云”系统在线进行调解。经充分听取各方诉辩意见及审查相应证据后,魏法官辨明系被告趁额头温度计价格暴涨之机,要求解约,另寻买卖机会,牟取高价和利润。经法律释明后,被告最终同意赔偿原告48万元(含预付款137500元),并达成调解协议。
此案的及时调解,既有力的惩戒了疫情期内的恶意违约行为,也依法保护了启东地区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为当事人有效的节约了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