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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民生保供企业涉案,法官“巧”执行化两难为双赢
2020-06-16 10:35:00

  今年4月底,随着被执行人某乳制品企业依约将最后一笔执行款履行完毕,法院仅用了2个月的时间,将2000余万元执行标的款项悉数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消除了对立情绪,一起陷入“死结”的执行案,在雨花台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有了圆满的结果。

  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如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成为法院工作的新课题。对于执行工作来说,最大的考验是既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又要最大限度助力复工复产。“在疫情特殊时期,我们在执行工作中更要找准平衡点,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尽量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的生活、生产。”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筱艳说。

  双方缺乏信任,执行陷入“死结”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96月,雨花台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乳制品企业向原告鞠某支付各项费用并赔偿损失共计约6900万元。后因某乳制品企业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20201月,南京中院驳回了某乳制品企业上诉请求。截至20202月,被告共向原告实际支付款项约4600万元,尚有欠款约2240万元未付。2020219日,鞠某向雨花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乳制品企业尽快履行剩余还款义务。

  整个诉讼历时1年多,经历了“一审-上诉-二审”,导致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对立情绪严重,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鞠某坚决要求法院冻结被告公司账户。

  但陷入两难的是被告某乳制品公司仅有一个公司账户,如果法院简单采取“查冻扣”的方式,将唯一的账户进行冻结,该公司以及其下属的多个子公司的资金周转均会出现问题,同时对企业的征信也有负面影响。同时,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被执行人某乳制品企业的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系江苏省指定民生保供企业,该民生保供企业的资金进出均使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如对账户进行冻结,必定会影响民生保供企业的资金运转和生产经营,影响疫情期间乳制品的有序流通、有效供给。

  一面是申请执行人坚决要求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公司账户,保障其胜诉权益;另一面是被执行人因疫情造成的短期资金困难,向法院提交了暂缓查封冻结银行账户的申请书。案件执行陷入了“死结”。

  灵活执行,巧解“死结”

  机械地查封冻结账户,可能让民生保供企业陷入更大的困境,显然是不可取的。

  为了做通申请人的工作,得到申请人的支持和理解,执行法官张建忠先后4次组织谈话,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被执行人某乳制品企业在半个月内分两次向原告支付了共计900万元的执行款项,为双方缓和矛盾、进行沟通打下了基础,原告也同意不采取冻结银行账户的方式进行执行。

  但一“结”解开,又生一“结”。

  在案件诉讼阶段,法院查封了某乳制品企业位于南京和泰州的两块土地用于保全。在解封哪块土地上,双方又产生了分歧。被执行人乳制品企业负责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法院变更保全措施,对其位于南京的土地进行解封,企业将通过出售该块土地的方式获取资金来清偿债务。但申请人却表示,法院可以解封位于泰州的土地,不同意法院解封位于南京的土地。

  “只有‘盘活’企业,申请人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大保障,实现‘双赢’。若符合解封条件,应尽可能有效释放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为被执行人恢复生产创造便利条件,这样案件才能迎刃而解。”该案的执行法官张建忠说。

  为尽快审查被执行人申请内容的合法性,张建忠立即带队赶往泰州实地勘验,核实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不动产情况。经过调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的不动产整体价值确已明显超出债权总额,符合部分解封条件,当即对某乳制品企业位于南京的土地作出了解封裁定。

  同时,在执行法官的沟通调解下,某乳制品企业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于2020430日前支付全部未履行执行款,如未能履行,自愿向申请执行人额外支付人民币300万元。”这一承诺让申请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执行的“死结”终于解开。

  2000余万执行到位,双方送来锦旗

  法院审慎变更保全措施,对某乳制品企业位于南京的土地进行解封后,执行中的难题一一得以化解。某乳制品企业将被查封的土地出售,430日,被执行人乳制品企业依约全部履行剩余还款义务,2240万元执行标的款项2个月内悉数执行到位。

  案件实现了“双赢”。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灵活执行,一方面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被执行人也由此获得缓冲期盘活企业资产,司法为企业“雪中送炭”,并将对企业生产、乳制品供给的影响降至最低。

   

  

 

  “抗疫不忘民生、司法公平公正”“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案件执结后,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送来了锦旗,对法院的善意执行、高效执行表达了由衷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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