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这是该庭继2018年被中央政法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评为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荣誉的背后是艰辛的付出。近三年来,该庭累计审结案件7637件,他们始终恪守司法为民情怀,以法理顺诉讼双方的情绪,用爱修复出现的裂痕,构建和谐的诉讼关系。
爱在前,理才会被群众听得进去
民一庭审理的案件类型主要是侵权、机动车交通事故、医患、消费者权益、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纠纷等,这些案件虽小,但每一件都关乎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群众经常相遇,是民生民意的最前沿。
“许多案件法律关系并不太复杂,但由于各种利益的交织、多元价值观的碰撞,使案件处理难度加大,加上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处于弱势地位,诉讼能力不足,光靠讲法理难以彻底化解纠纷。”民一庭庭长贡永红坦诚案件的特性与审判的艰难。
长期的审判实践,让民一庭法官有一个共识,化解此类纠纷,爱是最好的良药。
八年前,方某骑电动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轿车司机承担事故全责。此后,方某因腿部疼痛无力各地四处寻医治疗,先后多次进行诉讼,而对方也对不断发生的高额治疗费用提出异议,双方矛盾激化。病痛让方某饱受折磨,仇恨又使她变得十分偏激。
对方某的不幸遭遇,承办法官赵珺珉十分同情,但她意识到,仅就本案作出裁判,是非可以分清,但事情不能了结,如果这样无休止地诉讼下去将使双方都陷入更伤痛的泥潭。法官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她,告诉她,想不通了可以随时拨打这个电话。此后的半年里,电话铃声在白天黑夜一次次响起,而法官的一次次的耐心倾听,情理法地交流说服,终于让方某打开了心结,法官的爱心也让被告方感动,双方放下仇恨,案件一次性得到彻底解决。
“车祸之后,我的人生陷入了黑暗,病痛缠身,婚也离了,一个人带着孩子。在我人生最苦楚的阶段,是赵法官鼓励我关心我,给了我人生的光亮。”一起诉讼改变了当事人的一生,方某又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爱在前,理才能听得进去。然而,有许多涉民生案件,法官不仅要有爱民之心,还必须有爱民之能,才能为社会和谐留下最好答卷。
一高龄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为避免对胎儿不利,手术中拒绝麻醉,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胎儿最终仍未保住。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得到支持?法律对此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务没有先例,一二审法官大胆突破,判决肇事方给付伤者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网友评价是法律与情理、伦理相结合的最佳典范,被评为南京法院年度“十大经典案例”。
练内功,将案件质量关口前移
民一庭受理的案件,二审案件占绝大多数。无疑,提升案件质量不能光靠二审纠错,提高一审案件质量才是关键。
全市基层法院民一条线年轻法官较多,这些年轻法官学历高,法律理论功底扎实,但审判经验不够丰富,对社会民意了解不深。针对这些不足,民一庭开出复合“药方”。
实务培训是最快的“充电桩”。一方面大力推进要素式审判,抽取出案件的共同事实要素,围绕要素点进行审查,制定格式模本指导适用,让法官和辅助人员知道如何审查、判断、处理此类案件。另一方面,每年进行两期专题培训,还通过不定期开展“庭长示范庭”活动,建立微信群实时在线进行业务交流探讨,编辑《民一审判指导》传送最新裁判规则和审判动向,以问答的方式对条线解疑释惑。这些“营养快餐”,满足了法官办案的急需。
科技是最好的“法律帮手”。在民一庭的推动下,2018年,南京法院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11家基层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之后,他们不断优化平台建设,科学设置平台功能,为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纠纷起到法律帮手作用,最终使进入诉讼的道赔案件数出现下降趋势。南京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线上一体化、线下一站式”的工作经验被全省推广。
创建是最强的“动力引擎”。人民法庭是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在参与基层治理、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前哨”的作用。作为人民法庭的指导单位,民一庭深入调研和论证,在全市法院开展“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活动。全市21个法庭结合地域特点,精心打造各具特色的品牌建设。雨花台法院板桥法庭在孙家社区成立了全市首家“网格巡回法庭”,开启了社会治理的新实践,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浦口法院永宁法庭“法润乡土微课堂”系列活动深入人心,入选2018年南京法院“十大基层创新”;高淳法院联合社区创建“无讼村居”,人民法庭发挥主力军作用,2019年收案数从增速10%到同期下降10.5%。为此“一法庭一特色”创建活动被评为全市十大基层创新案例,民一庭也因此被评为全省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
早调研,切实解决审判前沿难题
南京地区医疗机构云集,全市法院每年受理医患纠纷案件上千件,一些医患纠纷难点成为审判的“拦路虎”。民一庭开展研讨,形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成果,对医患纠纷保险制度的构建提出了司法解决路径,也为省人大出台《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提供了理论与实务支持。
△此前,民一庭主办的医患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
这样调研先行绝非个别:
针对激增的消费者权益诉讼案件,民一庭围绕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消法中“欺诈”认定等社会关注问题进行研讨,确立相应审查标准,为省法院确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提供南京地区的实践案例。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出现涉案新情况,民一庭在深入调研后,迅速出台《关于妥善审理涉疫医疗民事案件十条意见》、《关于加强联动依法妥善处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旅游纠纷的工作意见》,为这两类纠纷的化解确立了规则,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恒者行远。民一庭紧盯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时俱进,深入调研,开展攻关,及时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民一庭把调研作为提高审判能力的一种手段,积极鼓励法官结合审判开展研究,使调研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近年来,民一庭法官先后在人民司法等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和省法学会获奖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1本。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篇,入选省法院公报案例4篇,3篇案例获全省“金法槌”杯优秀案例奖。连续三年承担完成的3项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均获优秀重点调研课题,并获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优秀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