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淮安市金湖法院开庭审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张某等14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是淮安市中院指定管辖案件,也是淮安市在推进“六清”专项行动后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为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市县扫黑办、法院、公安局提前研究制定疫情防控、舆情应对、被告人提押、庭审方式、警务保障等多项预案。期间,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金湖法院刑庭、法警队、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抽调专人提前前往各被告人所羁押看守所,就提押及疫情防控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关物资采购。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公诉人、书记员及辩护律师均全程佩戴口罩,各被告人、值庭法警全部身着防护服,对其他参与庭审人员一律进行身份登记、健康扫码、测量体温并签署健康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庭审现场,确保整个庭审活动“零接触、零事故、零感染”。
法庭审理查明,2015年年初至2018年5月,被告人张某指使其他13名被告人在索要高利贷过程中,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实施寻衅滋事犯罪、非法拘禁犯罪共20余起。因案情复杂、被告人涉及罪名较多,法庭未当庭宣判,将在闭庭合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