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签,这下,我那5200亩的小麦就能安心收割了!”淮阴区刘老庄镇郑河村村委会里,老江(化名)将拖欠的土地承包费交给村委会,并和村委会重新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继续承包郑河村的5200亩地。至此,一起涉及大面积土地流转的互相起诉对方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这个案子的情况还得从九年前说起。
5200亩地流转了,钱却没到账还被告上法庭
2011年,刘老庄镇郑河村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增加村民收入,对全村土地重新整合、集中流转,经过多方考察,决定将全村5200余亩土地流转给老江耕种。同年10月,郑河村村委会与老江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每年每亩承包费按600斤籼稻价格计算,2012年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待全村土地平整后,承包费按每年每亩650斤籼稻价格计算,多出的土地老江必须承包,承包费为现有费用的一半。
此后,老江一直按照每年每亩650斤籼稻价格计算租金支付给村委会,村委会则根据农户家庭土地面积将费用存入农户的一折通账户。
但到2016年全村土地平整完毕后,老江却没有承包。2018年开始,老江没有按照合同全部支付应付费用,截止2019年底,共累计欠付费用195万余元。为保障村民权益,村委会垫付了该笔费用。期间,村委会多次与老江协调,要求其付款,但老江屡次失约。
2020年1月2日,老江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村委会没有将平整的土地流转给其耕种为由,要求按照600斤籼稻价格计算以往承包费,多支付的部分予以返还。
看着法院的传票,郑河村村委会的干部们“懵了”!
代表发声,法院多方调查还原案件始末
1月5日下午,在淮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第四代表团正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任刘老庄镇镇长高传荣、刘老庄镇郑河村党总支书记洪家银在会上说明了这个案子的情况:“村委会对外流转了5200亩土地,承包户的承包费用没有及时支付,却率先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返还已经收取的承包费,我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
正在会场记录代表意见的淮阴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滕威了解到情况后提出:建议村委会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老江履行欠付费用的义务。
1月8日,郑河村村委会向淮阴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土地流转合同,老江支付欠付的土地承包费用。
案件受理后,徐溜法庭开始对案件进行调查。疫情期间,各项审判工作收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承办法官考虑到涉案群众多,处理不善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同时承包大户前期投入费用较大,案件审理刻不容缓。为提升案件审理效率,承办法官吴振宇多次通过电话确认细节,提前整理好调查重点。
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淮阴区法院加快了案件审理的进程。3月中旬,在做好疫情防控准备的基础上,该院分管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长杜希荣、审委会专职委员滕威与承办法官,一边积极前往刘老庄镇与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沟通案件情况,寻求案件解决方案;另一边则到流转的土地和老江的农场察看现场,在老江农场场部发现仓库并没有准备开春后耕种所需的肥料等物。同时,淮阴区法院的法官们还多方走访郑河村村民,了解土地承包费支付以及工人工资发放等情况。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
郑河村村委会起诉老江的案子开庭审理。
庭审中,老江表示对欠付村委会的租金没有异议,只是目前没有资金支付,并且提出申请解除对其账户的查封,要使用被查封的十余万元资金为小麦施肥、喷药。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江确实存在不履行既定的付款行为,且因资金不足农场经营出现困难,若继续由其承包土地可能损害郑河村广大村民利益,加重村集体经济负担。合议庭经合议后达成一致意见,判决解除双方的合同,老江支付欠付的承包费,并且在小麦收完之后将所流转的土地返还给村委会。
村委会起诉的案件判决后,法院并没有对老江起诉村委会的案件立即作出判决,考虑到后续执行等问题,吴振宇法官坚持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积极与刘老庄镇党委、政府、村委会沟通,言明利害,村委会表示,只要老江及时付款,愿与其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得知这一态度后,吴振宇法官立即与老江沟通,动员老江想办法筹措资金,但是由于金额较大,一时间难以筹措,眼看上诉期将满,判决即将生效,老江无奈只能先提起了上诉,在老江提出上诉后的第三天,就将资金筹措到位,并且主动将案件款连同诉讼费一并存入法院的账户。
5月底,老江和村委会重新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撤回上诉也撤回了对村委会的起诉。
看着5200亩即将收割的小麦,老江的脸上露出了舒心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