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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联合“云”出庭办理一起涉疫情诈骗案
2020-05-18 14:59:00

  514930分,被告人陈某某诈骗案在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审判长是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院长颜赤,公诉人为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 

  两个多小时的远程视频庭审,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辩论,案件事实得以理清。检察长发表出庭意见,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语重心长的法治教育,温和亲切又不失严厉。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重点突出,繁简得当,发挥了庭审实质性作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陈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完全没有销售渠道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可出售额温枪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刘某某向其打款共计人民币65000元。在刘某某等人要求退款并声称报警后,被告人陈某某至案发前退还人民币8200元,实际骗得人民币56800元。 

  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罚金三万元的精准量刑建议。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全部指控,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做好防疫的同时,谨防上当受骗。另外检察机关也郑重警告不法分子,不要利用疫情实施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机关必将严厉打击疫情期间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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