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常州
常州市修订出台《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2021-09-22 14:09:00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对完善住宅使用功能、推进城市更新、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市制定出台《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推动了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实施。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为了回应我市居民对加装电梯工作的新期盼,今年,我市对试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实施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在民意表决比例、便民和惠民措施、矛盾调处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主要亮点包括: 

  1. 强化组织推进。进一步明确市政府、辖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镇)、社区等主体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为加装电梯这一民生工程强化服务保障。同时,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机制,在改造老旧小区时,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加装电梯,减少重复开挖,降低工程投资。 

  2. 调整表决规则。依据《民法典》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修改业主申请加装电梯的表决规则,保障业主合法权利,明确为:“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由本幢或者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3. 健全协商机制。一方面,要求辖市(区)政府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加装电梯社区协商和矛盾协调工作机制,搭建协商平台,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电梯加装协议和矛盾调处协议,化解纷争。另一方面,兼顾各方利益,对加装电梯可能给部分业主通风、采光、日照、噪音、通行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实施办法》明确,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必要时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4. 推出便民举措。通过设置便民服务点、优化办理程序、统筹安排管线迁移、建立加梯服务信息库、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等具体措施,优化提升加装电梯的便利性。特别是在资金补助上加大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作了明确,对经批准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六层及六层以上住宅补贴10万元/台、五层住宅补贴9万元/台、四层及以下住宅补贴8万元/台,切实减轻居民加装电梯的负担。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