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常州
常州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蓝图”已绘出
2021-09-22 10:39:00
 

  日前,常州市出台《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打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对行政复议资源的重新组合,是对行政复议职责体系的优化重塑,改革的核心是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实行一级政府统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旨在充分发挥出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常州市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城市,将围绕法治常州建设总目标,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为支撑,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契合的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改革任务,是解决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改革任务目标的完成将发挥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发挥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的现实功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行政复议制度运行多年来为化解行政争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职责配置分散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群众权利意识提升,法治需求增强的新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进程: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  
2020年4月2日:吴政隆省长在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复议体制改革,分步骤组织实施,按节点完成改革任务。  
2020年4月20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法委发〔2020〕5号),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2021年3月25日:省委政法委费高云书记主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2021年6月7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2021年6月15日: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苏委法〔2021〕4号)。  
2021年7月9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委法办〔2021〕13号),要求10月1日起全省统一整合集中行政复议职责。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常州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2020年10月:市司法局对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进行统计,科学评估改革后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体量。  
2020年11月:市司法局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沿省市学习调研并形成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调研分析报告。  
2021年7月: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就推进落实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汇报,提出推进常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随后成立市司法局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专班。
2021年7月:市司法局起草了《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向7个地区和13个市级部门书面征求修改意见。
2021年8月:市司法局召集各辖市区司法局召开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多次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协调对接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021年8月30日:常州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9月10日:常州市市委深改委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主要内容:
  《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围绕“构建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改革目标,明确了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形成常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蓝图”。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三部分内容,共提出14项改革任务和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阐明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方案》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在贯彻中央《改革方案》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四个方面共14项改革任务。相比中央《改革方案》和省委《实施意见》,增加了“准确告知复议机关”,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节点。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落实、做好宣传衔接、开展督促检查五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常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主要特色:
  统一: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
  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原来的行政复议体制,群众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导致了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这次改革的任务和要求是:除实施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改革后,我市除实施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政府加上各辖市(区)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一共有8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由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根据我市实际,《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行政复议管辖权的相关问题,提出改革实施(即2021年10月1日)前,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至终结。10月1日后,政府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要按照《实施方案》管辖规定,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或者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来回跑”和行政复议机关“推诿扯皮”等问题。 
   高效:健全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机制
  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机制是行政复议运转的有效支撑。我市围绕规范高效,着力健全行政复议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优化案件审理方式、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推动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借助“外脑”来优化行政复议工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努力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着力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建立行政复议文书执行监督机制、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倒逼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公正:打造公正专业的行政复议队伍
 建设高素质的行政复议队伍是改革的重要内容。行政复议工作专业性强,行政复议人员既要熟悉行政事务的运行规律,又要精通法律知识,还要能够体察社情民意,更要善于做群众工作,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要求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改革后的工作实际相适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制工作队伍的要求,我们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 
   常州市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具体时间:  
 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均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市、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办理新的行政复议申请。此前,政府各部门已经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部门继续办理终结。 
  下一步,常州市将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早见成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