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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021-04-26 08:33:00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切实举措。

  3月,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在全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4月14日,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实施,市依法办印发实施《常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时,只要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类型的证明事项要重点推行。《实施方案》还从加强信息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制定出台《常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和相关规定,明确相关的工作规程、标准、要求,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依法严格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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