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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在常州天宁法院挂牌成立
2021-01-28 10:19:00  来源:常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为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解纷资源,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促进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1月26日下午,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常州市天宁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并在天宁法院挂牌设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

 

常州中院副院长高玉华,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云峰,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曹小鹏,常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戎运,天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留洪出席签约揭牌仪式。常州中院民五庭庭长王文俊、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天宁法院、常州市地方金融行业协会、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常州市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及特邀调解员代表参加本次签约揭牌仪式。会议由天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君俊主持。


会上,常州中院副院长高玉华、天宁法院院长王留洪共同向特邀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特邀调解员代表李燕华、王凌分别进行表态发言。


    天宁法院院长王留洪表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建立和投入使用,是司法便民利民的创新举措。金融行业资深人士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能够充分发挥他们在预防和化解金融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拓宽调解思路,提高调解成功率,为金融纠纷化解提供“专家门诊”,希望协同中心能够发挥好纠纷协同化解功能、风险协同研控功能、金融法治创新功能和普法宣传引导功能。


常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戎运就协同中心调解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树立合规意识,依法公正开展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二是深化窗口意识,高效便捷开展调解工作,切实发挥第三方调解的优势;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地开展调解工作,树立调解员的良好形象;四是强化终身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调解履职能力,做到调解技巧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曹小鹏就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落地运行提出了三点想法:一是充分认识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要义,有利于发挥推动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服务群众的行业优势;二是推动各类金融机构践行金融为民的宗旨理念,全面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提升金融纠纷调解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鼓励远程调解、网络调解等创新,做出常州的品牌特色。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云峰就多元解纷机制谈了“三个一”。一点感受。与法院建立金融司法协同机制恰逢其时,实现类金融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同频共振。一点期待。希望金融司法协同机制的建立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点态度。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高度重视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各项工作,推动协同机制在地方金融的监管、稳定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实现区域金融风险的共防共治。


最后,就切实发挥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实效,常州中院副院长高玉华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高起点谋划,深刻领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性。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二是紧贴实际、高标准定位,全面部署金融纠纷司法协同建设工作。加强各协调单位之间、法院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促进非诉解纷与审执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

 三是强化举措、高规格推进,确保金融纠纷司法协同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自人力资源优势,提高金融解纷的信息化水平。

 四是加强宣传、高效率落实,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全社会倡导合作、协商、效益、诚信理念,提高公众的诚信意识和协商意识,切实增强解纷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由四家单位共同成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在全省尚属首次,天宁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与各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形成金融司法协同处理的“天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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