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和扬中市法院的共同见证下,两棵十余米高的大型冠状枫杨树被据倒,应声而倒的还有横亘在两棵树间长达30余年的叔侄矛盾……
叔侄纠纷,对簿公堂
“大家评评理,这枫杨树不仅影响了我家的采光、通风和排水,把我家房子都压坏了,这要是着起火来那可就是人命关天呀!”法庭上王大庆(化名)激奋的说道,而对面被告席上坐着的则是他的侄子一家。
两家的恩怨可以追溯到1976年,那时王大庆的堂哥王贵(化名)与妻子周芳(化名)在自留地边界上栽下了四棵枫杨树。14年后,王大庆在该自留地西侧建起了一幢两层小楼。随着时间的推移,建房时原本只有3-4米高的两棵枫杨树如今已经高达10余米。粗大的树冠盖过了王大庆家的屋顶,常年飘落的树叶让房屋隐患重重。本来这样的问题,自家人私下协商也能解决,但两家自1988年以来,却因土地、建房等多重矛盾,隔阂越来越深。王贵去世后,2020年7月,王大庆便以排除妨碍为由将周芳及其四个子女告上了法庭。立案后,法院多次组织调解,但叔侄两家各执己见,局势一直僵持不下。最终,法院从缓和矛盾、利于执行角度考虑,判决王大庆自行清除两棵树,费用自负,清除后的树木归被告所有,王大庆再补偿给被告300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本以为纠纷可以就此了结,没想到在清除树木的过程中,两家又因为倒树引发了新的矛盾。因为这两棵枫杨树的树冠较大,且前有房屋后有电线,清除难度极大,所以倒树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损坏到了周芳种植的其他树木。这下不仅倒树没倒成,叔侄两家甚至大打出手,直至派出所民警介入这场闹剧才得以平息。
怒火中烧的王大庆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是王大庆,在侄子一家多番阻挠倒树的情况之下,法院无法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履行判决内容。此后,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村镇两级组织多次介入调解也均无功而返。
面对如此僵局,王大庆索性以法院未对其执行申请立案为由,向扬中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甚至扬言不帮他处理,便进京上访。
以和为贵,制发提醒
“检察官,法院判决书上写的明明白白允许我倒树,事到临头了他们却又出尔反尔。”收到王大庆的监督申请后,扬中市检察院经过全面调查核实,发现本案确实存在一定特殊性。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对于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必须在7日内予以答复,在法院未予答复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启动监督,要求法院依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执行申请。但承办检察官张澄华考虑到若此时机械地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不仅于事无补,还会进一步将两家的矛盾升级。
本着化干戈为玉帛,促进邻里和睦相处的目的,承办检察官张澄华立即转换了办案思路,选择了向法院制发《工作提醒函》,希望与法院一起携手共同化解此次信访危机,以最少的司法资源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检法携手,化解积怨
收到《工作提醒函》后,法院十分重视,由执行局局长亲自挂帅,同时指派法院调解工作室、全国模范法官朱沪生和检察院一起共同商议化解矛盾的最佳方法。经过商议,检、法两家选择了“背靠背”双向单独调解的方式。
“这两棵树已经严重影响了王大庆的居住安全,一旦出现意外情况你们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且你叔叔已经做出让步愿意自行清除树木,大家都是血缘至亲,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法官、检察官找到了王贵大儿子王磊(化名),通过释法说理,希望其劝说其他家属以和为贵,缓和对抗的情绪。
另一头,检、法两家积极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对王大庆进行劝解,与之商议多种解决方案以供双方和解。经过前后十余次“苦口婆心”的劝解,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并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在协议签订后十日内自行清除两棵树,清除后的树木归被告方所有,原告一次性向被告支付补偿款2000元,一切因倒树发生的损害由原告自行承担。”
同时,为确保清除树木过程顺利,最大程度节约成本,检、法两家通过比价,筛选出一家性价比较高的园林公司进行倒树。最终,在检、法两家的共同见证下,这两棵长在叔侄两家之间长达30余年、标志着两代人“恩怨情仇”的枫杨树被成功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