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主动融入区域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有效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努力打好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大战”。2020年,丹徒区“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为全市最低,全院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39.56%。
立足源头治理
打好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御战”
近年来,丹徒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干警当好“八大员”的要求,与丹徒区委政法委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发挥“法官进网格”机制作用、推进“无讼村居(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触角向前端拓展、基层延伸,明确了"1+1+4"工作总体要求。围绕推进“无讼村居(社区)”建设这一目标,研究制定“三个不发生”的具体创建标准,明确法院、政法其他部门、镇(街道、园区)和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镇(街道、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体系,对创建“无讼村居(社区)”情况定期进行统计通报、督促检查和考核考评;此外充分发挥“法官进网格”这一机制作用,建立与基层网格“周联系、月驻点、季走访”等常态化工作对接制度,将包括法官在内的63名干警以政法网格指导员身份“一对一”对接到基层一线网格,同时,选派16名年轻干警挂职村(社区)党总支(委)副书记,加强锻炼培养,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纠纷排查、协同化解、指导调解、法治宣传四方面工作,着力提高基层组织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2020年,全院干警深入网格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处理915人次,指导调处矛盾纠纷353件,组织法治宣传培训23场730人次。
强化诉调对接
打好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阻击战”
坚持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社会调解组织的工作协调和对接,把做优做强派驻法院调解工作室作为重中之重。一是搭好平台。重视发挥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作用,由立案庭庭长兼任对接中心主任,并确定一名法官助理具体负责诉调对接日常工作。在做强原有“郭正英调解工作室”、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基础上,近年来,丹徒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又先后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并在两个法庭分别设立民商事调解工作室。目前,全院共有派驻调解工作室7个,为开展诉前调解提供了坚实基础。二是配强队伍。积极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选任标准和程序,选好配强派驻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先后从具有公益心、责任心和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退休干部、法官、警官中选任人民调解员8名,并不断充实调整,保证其稳定性。三是健全机制。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案件分流机制,由专人负责分流工作。制定民事案件委托委派调解若干规定,完善调解工作流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诉前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充分保障。建立对人民调解员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将其工作报酬与绩效紧密挂钩,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2020年,全院诉前分流民事案件2785件,办结2250件,其中调解成功1176件,调解成功率52.27%,诉前调解案件分流率和调解成功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
注重案结事了
打好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歼灭战”
通过加强案件风险评估,精准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审判工作各环节不稳定因素排查和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对存在风险的案件,特别是重大敏感、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案件,按照评估等级进行登记标注,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预案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努力钝化矛盾,确保风险可控。其次是加强案件繁简分流,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纠纷处理“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全院建立六个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对登记立案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甄别,对适宜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处理的案件交由速裁团队办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2020年,全院已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84.22天,低于全省法院平均数,为全市法院最低。最后是加强案件协调处理,聚力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拆迁安置、物业纠纷等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的涉民生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着重通过调解和解方式依法妥善处理。
2019年春节后,原告吴某在被告刘某配偶张某的介绍下,为被告经营的裘皮制品厂做工,并口头约定年薪资6万元,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刘某及其配偶通过转账、现金方式共向吴某支付工资4.3万元,尚欠1.7万余元未支付。吴某多次为索要工资与刘某协商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考虑到高桥镇裘皮制品厂家较多,巡回审判能减少群众诉累,更能起到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在当地司法所配合下,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凭借过往经验,法官采取背靠背方式,和调解员一起将双方分开至楼上楼下,温情说理、以情动人,经两人共同努力,矛盾终于在三小时后圆满化解,刘某当即给付吴某8000元,吴某同意撤回起诉。
2020年,全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47.05%。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紧紧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力争实质性化解。近年来,丹徒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机制、金融风险防范会商机制、重点信访研判会办机制等,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