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 “护苗行动”亮剑黑旅馆
2020-08-31 14:03:00

   

  

 

  公益保护  亮剑黑旅馆 

   

    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一些不法经营的旅馆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特别是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供了场所。这些旅馆价格低廉,入住登记程序不规范,成为了囊中羞涩的未成年人入住的首选。2017年至今,扬中市检察院办理涉未案件30件47人,其中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12件24人,人数占二分之一以上。 

  对此,扬中市检察院依法向扬中市公安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从开展整治查处、督促履行职责、开展职业良知教育、强化依法经营意识等四个方面建议公安机关对全市旅馆业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顿检查,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会签意见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这些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2020年8月7日,扬中市检察院从本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出发,聚焦旅馆业违法经营乱象,联合扬中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的意见》。《意见》共14条,明确指出,“发现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儿童开房的,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开房的,除履行“四实一卡一严禁”等相关登记手续外,还需进行‘三询问一报备’”。且属地派出所在收到相关报备后,应指派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对于可疑和异常情况应立即出警调查,并就相关情况向联合管理小组通报。 

 

  01 “四实一卡一严禁”

  

 

  四实登记: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相符)、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证件信息)、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相符)、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

  一卡:前台显著位置须摆放警示卡“接纳未成年人住宿须监护人同意或报告公安机关”;

  一严禁:严禁旅客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02 “三询问一报备”

 

  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儿童开房的,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开房的,相关前台登记部门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需进行“三询问一报备”,即询问相互关系、开房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如发现未成年人处于醉酒等无法辨认、无法控制状态入住时,特别是发现未满十四周岁幼女与非监护人入住时,应立即报警。 

  

  

 

    会签意见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三询问’是常态化要求,针对所有未成年人开房都适用。但是否报备,则需要店家初步审查。关于具体的实施细则,我们将召开专题培训会进行专题授课。”扬中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樱在一次联合管理小组通报会上说道。 

  8月22日,扬中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组织全市旅馆负责人召开加强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实名登记专题培训会议。全市180家旅馆,除部分停业整修,共有165位旅馆负责人到场参会。 

  

 

      “各位同仁朋友们,今天我代表A酒店就我店出现的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未查验登记宾客信息的现象,现做如下检讨……” 

  

 

   

      会上,扬中市公安局首先对第一轮全市旅馆业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通报,并就经营中存在的违规现象请4家相关旅馆负责人进行公开检讨。 

   

   

 

  情况通报 

  截止到7月,共查处旅馆案件39件,取缔黑旅馆2家,行政拘留2人,当场处罚7起,一般程序单位处罚30起。

    扬中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贺俊从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须强制报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法律后果三个方面向在场的旅馆负责人深入浅出的宣讲与解读《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的意见》。

  风暴不歇 整治在行动

  下一步,扬中市检察院将联合市公安局,就检察建议内容开启第二轮专项整治行动,制发并签订涉未住宿异常情形强制报告的《行为承诺书》;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经营旅馆,整改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严格规范落实住宿登记制度,确保旅馆业“四实”登记率,坚决遏制不规范经营现象在发生;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旅馆在进行日常处罚和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在相关媒体、平台上“曝光”。以此进一步提升旅馆业的规范化运营,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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