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村委会负责人口中的“她们”,是江都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综合帮扶司法救助案中的当事人。母亲张丽(化名)和女儿小芳(化名)都是智力二级残疾人,小芳还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022年11月,这对母女不幸遭遇侵害。案件办理过程中,江都区检察院的未检部门敏锐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向该院控申部门移送。
控申部门立即启动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发现,张丽的父母、丈夫均已去世,家中还有一名10岁的儿子。虽然罪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失智母女面临的经济困难、监护缺失和教育问题,以及如何长久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
村委会工作人员代为领取司法救助金
案发后张丽一家的生活更加困难,属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应重点救助的对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江都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9万元。
为帮助张丽一家的生活步入正轨,江都区检察院联合民政、妇联、被救助人所在乡镇政府等开展综合救助。检察机关最终促成确定由属地村民委员会担任张丽一家的监护人。经与民政部门协调,最终将被害人2名未成年子女送往扬州市儿童福利院。同时与村委会沟通,由该村协调安排张丽与其子女定期见面,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
案件办结后,江都区检察院控申、未检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开展回访,前往福利院看望张丽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检察官陪孩子写字、唱歌,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考虑到张丽生活自理能力有限,回访中,江都区检察院和区民政局一起与扬州市民政局沟通,如果张丽符合条件,后续将安置其到扬州福利机构,使其生活得到更完善的保障。
江都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刘旭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及时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有效救助,帮助她们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