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芳 /Chen Fang
女,198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士,2006年进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工作,现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邵伯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扎根基层16年来,陈芳同志坚守初心、恪尽职守、心怀百姓、成绩突出。近5年来,审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服判息诉率等连年位居全市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法官”、“2016-2019年扬州市社会治理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十佳办案标兵”、“全市法院司法调研标兵”、个人“三等功”,参加2021年全省法院中青年骨干人才培训班,2022年入选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2020年12月被确定为扬州市“英才计划培育对象”等。
“甘棠树下,三尺案头殚精竭虑护民生。大运河畔,千帆浪里察奸辨伪保百业。”如今,是邵伯人民法庭庭长陈芳深深扎根基层的第16个年头,从威严的法庭到百姓的门前,从阡陌巷弄到田间地头,多年来,陈芳始终记得自己对着宪法许下的承诺,用诚挚的爱诠释深厚的为民情怀,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携初心出发 做法治的“播种人”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既要懂法理,更要接地气。”陈芳面对的,常常是家长里短的“小案件”,案件虽小,民生事大。
如果我们用老百姓听得懂的家常话、知心话讲清楚法律,依法据实给予处理建议,就一定能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2022年4月,91岁高龄的王大爷一纸诉状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们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原来,王大爷因为年事已高,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由小儿子赡养,但是就在几年前,王大爷因为身体原因失去自理能力,小儿子在和哥哥姐姐们就赡养母亲的问题多次沟通之后,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大爷便委托小儿子,将子女们一起诉至法院。
案件事实十分清楚,但陈芳明白,因为家庭成员之间隔阂已深,如果对该案“一判了之”必定引发诸多问题,她决心找出问题的症结,让子女们能够主动而且真心实意地尽到赡养义务。
一一电话沟通之后,陈芳发现,部分子女不愿到庭配合调解,也有部分子女并没有明确对抗赡养,其实只是因为兄弟姐妹之间因为琐事长期形成的矛盾让大家都不肯退让。
随即,陈芳邀请社区干部和驻法庭人民调解员实地了解情况。邻居们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摇头表示对老人的同情,并对眼前这位年轻的法官提出质疑,“这么多年的矛盾下来了,靠你们法官,就能解决了?”就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王大爷的小儿子也激动表示,如果不能一起分担赡养责任,就要把老人留在法庭。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家属之间的矛盾因为一纸诉状甚至有了激化的风险。面对不愿意到庭参与调解、在电话中情绪激动的子女,陈芳苦思冥想,终于想到,“既然他们不愿坐下来谈,不如给他们写一封信,先让他们冷静下来。”
陈芳用最原始的方式,通过一封情真意切的信件,向王大爷的子女们轻轻述说,“写这封信之前已看望过老人,我们发现他的健康、生活状况令人堪忧,他已经没有独自生活的力量、没有正常沟通的能力,他如孩童般需要子女的照顾!”信件的最后,她真诚地写下,“请在收到我院的传票等应诉材料后到法庭来,我们一起加强沟通,妥善安排好老人今后的赡养事宜。”
这封900多字的信句句动情、字字在理,老人的子女们在收到信后立即结伴来到法庭。陈芳赶忙接待了他们,经过3个多小时的悉心调解,他们终于达成一致赡养协议,一家人之间的隔阂烟消云散,多年未坐下来好好说上一句话的兄弟姐妹也重归于好,相拥而泣。
育暖心情怀 做群众的“守护人”
“白拿我们辛苦攒下来的血汗钱,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2021年10月,40多位河南籍农民工向江都法院邵伯法庭递交诉状。原来,他们向江都某劳务中介缴纳近50万元保证金后,对方却没能依约向他们提供出国工作的机会,要求对方退钱无果后,40多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农民工从河南千里迢迢赶到江都打官司,陈芳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帮他们解决问题。她组织全庭人员出动,帮助立案,开展调查梳理、组织调解、书写文书等工作。经过大量协调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中介分期给付款项。
“为了这些钱我们愁了快一年,感谢你们这些好法官!”离开法庭前,农民工兄弟们感激得连连道谢。
前不久,在审理一起再寻常不过的离婚案件时,陈芳发现,这对夫妻因为婚后矛盾,居然一直都没给孩子办理出生证、登记户口。孩子3岁了,连名字都没有。
“就案办案可以解决夫妻之间的问题,但孩子怎么办?”同为母亲的陈芳心系孩子,她知道,如果孩子没有姓名、户口,以后上学、生活都将受到极大影响。尤其是一旦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日后在处理孩子上述事宜时将面临各种难题,实践中因另一方不配合而起诉公安机关、卫健部门解决孩子户口问题、出生证问题的案件比比皆是。
“在解决你们之间的矛盾前,我们要先解决孩子的事情。”陈芳联系江都区妇联、心理专家,“组团”给孩子的父母普及法律,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最终定下孩子的姓名,解决了孩子的户口等问题。在此过程中,孩子的父母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表示,无论如何他们都会承担起父母应尽的义务,善待孩子。
秉匠心精神 做时代的“答卷人”
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治疗结束在家休养过程中不慎摔倒不治身亡……这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责任究竟该如何划分?原告董某诉被告李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董某的亲属身亡,一个难题摆在了陈芳面前。
“对于存在后期自摔这一介入因素致亡应当如何区分赔偿责任,当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或者典型案例可以参考,且董某亲属已经火化,鉴定也无法进行。”面对不肯让步的当事人双方,陈芳多次向鉴定专家、医生了解专业知识,到实地走访调查,最终确认:交通事故虽然对原告亲属的死亡结果有一定参与度,但是并非直接原因,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判决由各被告赔偿原告总损失的40%。原被告双方对这一结果均表示接受。这一案例也入选了《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我们办理的案件,其实就是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正义‘产品’。”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陈芳交出了一份群众满意的成绩单:近5年来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平均审理天数等业务考核指标均位居全院前列。她撰写的《工伤认定过程中疾病与第三人因素的考量》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录用;撰写的《拆迁公司的“误拆”不应成为行政机关违法拆迁的免责理由》等5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录用……
同事们评价陈芳“有一颗对案件负责的匠心”,陈芳笑着说:“有匠心,才能做出好‘产品’,才能让老百姓踏踏实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