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晓丽,现任扬州市高邮法院刑庭副庭长。先后获得“扬州市优秀法官” “江苏省优秀法官” “扬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多年来,她一直默默坚守在刑事审判工作一线,以一名员额法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守护着法律的尊严,为社会和谐发展和人民的平安幸福奉献自己的力量。
她,审慎细致,力求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作为一名刑事法官,金晓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于自己经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力求每件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她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精益求精地钻研业务,研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在全市法院技能评比中获评“优秀示范庭”“优秀裁判文书”等。
她,勇挑重担,主动啃下一桩桩疑难复杂案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打击刑事犯罪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金晓丽勇挑重担,主动啃下一桩桩疑难复杂案件。为能优质高效地完成案件审判工作任务,她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依照庭审程序进行法庭调查、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查清案件事实;庭审后认真推敲案情、组织合议成员评议,确保及时准确地对案件作出判决。就得到肯定,无论她们的国籍、民族、语言、文化、经济状况和政治立场如何。
她,惩恶扬善,把温暖传递给当事人。在办案过程中,金晓丽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既注重追求司法惩治罪犯的威慑力,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注重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真诚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案件涉及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众,给予更多关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的温暖。在审判活动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特别是少年犯罪案件,坚持做好庭前调查,了解少年犯的成长环境及犯罪原因,庭审中进行耐心教育,庭后进行帮教回访,帮助他们重新步入正途。
她,延伸触角,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作为一名法官,金晓丽还是一名普法宣传员。她担任了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通过庭审观摩、上法治课的形式送法进校园,让学校师生近距离感受法治的力量。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日等宣传活动中,她走上街头,发放普法资料,讲解法律问题,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源头减少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以实际行动传播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