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书华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印发以来,扬州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及时将《意见》主要精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2月10日,扬州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给予了有力领导和支持。
当前,扬州检察机关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委党代会及全会、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围绕“打造专精特新、力争区域领先”工作目标深入谋划新一年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以能动司法的检察履职、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提高站位、稳中求进
在守护国泰民安上自觉担当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意见》落实紧密结合,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中把牢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守护安全稳定底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洗钱、网络、新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主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保稳定、促发展,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扬州建设。强化民生检察,情、理、法兼容,用心用情办好老百姓身边“小案”。加强对轻伤害、信访申诉案件的专题分析研判,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增进稳定和谐,体现司法善意。抓前端、治未病,完善司法办案、风险评估、化解矛盾为一体的诉源治理办案模式。提高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质效,促进行业监管、推动标本兼治。用好年度报告、典型案例发布等检察举措,有效预警社会,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揽子化解了长达6年的行政争议
护航中心、服务大局
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彰显贡献
结合扬州聚焦“三个名城”、争做“三个示范”的工作部署和全力打造“六个好地方”的战略布局,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清单式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一体履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涉企刑事“挂案”滚动式清理,助力“产业科创名城”建设。做足“水、文、旅”检察保护大文章,保护“江河湖一水贯通”的自然生态优势,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捕,健全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协作机制,充分关注扬州水域、土壤、生物多样性和文物文化遗产等公益诉讼保护问题,以大运河文化遗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为载体,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服务文化旅游、生态宜居名城建设。
圆满承办最高检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推进沿线八省市公益诉讼跨区域管辖协作
能动履职、提质增效
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强化作为
抓住市委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利条件,补短板、破难题、强融合,整体提升检察监督质量和效果。突出一体监督,强化“市院+基层”的接续监督,完善“部门+部门”的同步监督,推动“检察+共同体”的融合监督,整合监督合力。认真落实高检院会同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及省检察院工作要求,实体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精准开展裁判结果和程序监督。完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调优公益诉讼检察结构,优化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将专业化监督与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融合推进。
积极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升级工作
锻造队伍、凝心聚力
在推进“质量建设年”上笃行致远
自觉落实“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办案、监督、管理、队伍等止于至善。打造优秀标识体现高质量,围绕精品化办案、特色亮点持续发力,放大“社会治理扬州工”等品牌标识,围绕扬州“三个名城”建设,守正创新,形成更多自主标识、特色品牌,以点带面彰显全市检察工作整体质效。以专业化建设引领高质量,放大全国十佳公诉人的标杆作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大案要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庭审考核,倒逼公诉核心业务能力提升。打造岗位练兵的常态化形式,形成领军加骨干的人才矩阵。以全面从严治检保障高质量,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坚持制度规制与文化引领并用,浓厚人人有责、人人争创的创先领先氛围,推动扬州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召开全市检察工作务虚会,深入谋划2022年扬州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