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腾云驾雾的盖世武功,也不是脱尘离俗的世外高人,但却是辖区群众眼中的“守护者”和“贴心人”。面对矛盾纠纷,他有套“独门秘籍”;面对治安问题,他能够“见招拆招”;面对辖区百姓,他饱蘸“侠骨柔情”。他从警十余年,先后获得嘉奖三次,获评“扬州市优秀社区民警”、“扬州市公安局社区之星”、“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让他对“警察”的职责和使命有了更加透彻的认识和理解。他就是扬州市新城公安分局泰安派出所第三警务区民警朱通平。
朱通平所属的泰安派出所第三警务区,位于生态科技新城“七河八岛”区域的西北角,辖区地域范围最广,地理位置最偏远,所辖山河村由山河岛、新河岛、壁虎岛、凤羽岛等四个岛屿组成,多面环水、水路通行,因此,他也笑称自己是一个“岛主”警察。
执法为民,用真心为群众做实事
他立足本职,踏实工作,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归宿点,时时处处起表率作用,始终不折不扣的履行自己的承诺,在打击防范等工作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他也牢记使命,关心群众,体贴群众,始终及时与群众沟通,努力化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不理解,成为群众满意、业务过硬的青年民警代表。
为提高社区管理工作水平,2010年,泰安派出所在山河村成立首个社区警务室,推行“驻村驻点”服务。朱通平积极主动、迎难而上,深入辖区、积极实践,从小处入手,从小事干起,主动将社区管理工作融入警务室建设,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变成辖区群众的“热线电话”。为了让“热线变热”,他深入辖区开展群众咨询求助、普法宣传教育、调处矛盾纠纷、便民服务措施等工作,让公安工作真正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将群众的问题和矛盾基本化解在“萌芽中”。社区警务室成立以来,成功调处纠纷1000余起,化解重大矛盾纠纷80余起,赢得群众的一致赞许和好评。
服务于民,用耐心为群众解难事
基层派出所没有从一而终、一成不变的工作,有的只是穿“线”解“扣”的能力和技巧,还有不管大事小事涉及群众的事事事关心的责任与担当。“咱们做社区工作的,只要把事情做到群众心坎上,群众也就把咱放在眼里了。”这句话朱通平经常挂在嘴边。朱通平积极推进流动警务室建设,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协同网格员为村民提供法制宣传、答疑解惑、送证上门、救助帮扶等服务,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8年夏,泰安镇发生一起矛盾纠纷,朱通平主动请缨,与双方进行调处,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普法宣传,最终,长达20天的“谈判”终于落地,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履职尽责,用细心帮群众办好事
朱通平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经常利用中午、晚上和休息日等业余时间深入辖区,对社区群众进行全面“家访”,与老百姓拉家常,通过聊天熟悉人口,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了解群众家庭情况。疫情期间,针对语言不通沟通不畅的特殊人员,朱通平及时开展教育疏导,通过走访调查对辖区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增强自防意识,宣传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入户调查来征求群众好的意见和建议,挖掘深层次的违法犯罪线索。担任社区民警以来,已登记2000余户、7000余人的详细资料,帮助解决家庭邻里纠纷500余起。
2018年3月,朱通平在获悉辖区某户因家庭特殊和房屋房产问题,女儿无法迁移户口、无法落户后,多次开展走访调查,主动向上级部门咨询政策,寻求解决方案,经反复沟通和努力,最终成功帮助该户女儿办理落户。事后,当事人特地送来锦旗表示感谢,锦旗上“为民解忧好公仆”的话语,是对朱通平工作的最佳注解。
十四年如一日,朱通平始终坚持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坚持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坚持把群众的事当做大事来办,实实在在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他用日复一日的坚持和一点一滴的付出,将自己的青春嵌入进乡间田埂中,编织在从警岁月里,为辖区居民的安定和谐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