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扬州法院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统筹谋划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不断强化执行举措,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在执结的案件中,一些典型案例在强化信用惩戒、依法打击拒执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我们选取了仪征法院、江都法院的执行案例和大家一同分享。
案例一:
刘某某与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
(仪征法院)
基本案情
刘某某与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理,仪征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林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仪征法院立案执行。
执行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仪征法院通知林某某来法院接受谈话,林某某拒不接受召谈,和法官玩“躲猫猫”,在电话中多次承诺履行但又未履行,并将自己名下的奔驰牌轿车藏匿拒不交出。3月29日,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仪征法院决定悬赏执行林某某名下奔驰牌轿车下落,并在仪征法院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随后相关信息被多个微信公众号转发。次日11时,被执行人林某某致电案件承办人,哭诉道“很多朋友都知道了,丢人丢大了”,强烈要求立即履行义务,删除悬赏公告。当日下午,从未谋面的林某来到仪征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二:
陈某与陈某某担保追偿纠纷执行一案
(江都法院)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担保追偿纠纷,经审理,江都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陈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江都法院立案执行。
执行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至江都法院申报财产、配合执行,江都法院遂依法将被执行人陈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6月,被执行人陈某某至江都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某担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孩子升学,遂主动偿还了申请执行人的欠款,并请求法院尽快将其失信信息屏蔽。
上述两则案例是人民法院善用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典型案例。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隐匿财产的执行案件,扬州法院积极推行悬赏执行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威慑被执行人,给被执行人制造舆论压力,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