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8天,他完成了5万元口罩原料订单
2020-03-25 09:10:00  来源:扬州市检察院

  “我们积极复工,并已交付价值5万元的口罩原料,希望能够为疫情防控出一份力!”319日,被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某纺织公司负责人黄某某,在检察官的回访电话里诚恳地说。 

  20159月至20161月间,仪征市某纺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1万余元。为贯彻办理涉民企业案件“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和平等司法政策,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早日复工复产,仪征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围绕上下游企业“票、货、款”三流一致向公安机关提出补证建议20余条,使案件快速办理和流转。 

 

  20203月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仪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相关人员,督促该企业补齐全部流失税款。核实调查因案件办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可能带来的影响,认真听取诉讼代表人、企业员工的意见。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后,发现该企业及黄某某虽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且已于2020年39日将全部税款及滞纳金补缴。同时,考虑到该企业有员工80余人,主要负责生产纱线,可以用于生产口罩、防护服的原材料,最后决定对该企业及负责人黄某某不起诉。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不会再做违法的事了!当前,我将带领职工全力回馈社会、抗击疫情!” 2020年311日,宣布不起诉那天,黄某某激动地连声道谢。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黄某某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召集工人加班加点。仪征市检察院也主动加入这场防疫战斗,经常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询问企业的法律需求,并协调解决外地员工返扬、消杀物资等方面的困难,为企业复工注入“定心剂”。

 

  在仪征市检察院的倾力帮助下,短短八天后,该公司就将扬州某医疗材料公司订的5万元口罩原料交了货。 

  其实,这个助力复工复产的故事,只是仪征检察院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今年1月28日以来,仪征市检察院干警先后深入该市7家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工作,查看疫情防控预案是否齐备,了解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是否到位,外地复工人员是否隔离居住。此外,仪征市检察院还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的企业予以重点关注,主动提供法律防范风险建议,助力相关企业复工复产。 (吴恙 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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