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盐城两级法院以打造“只有爱”品牌为引领,认真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法之名、以爱为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以过硬质效彰显“爱之专”
年逾七旬的吕大爷遇上了闹心事,儿子离婚后,留下一对双胞胎由他和老伴照顾,随着生活开销逐年增加,老两口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大丰法院,要求孩子父母按时支付抚养费。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老两口与儿子、曾经的儿媳以及儿子的新家庭之间分别都有矛盾,庭审时原、被告也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面对“一团乱麻”,如何捋出“线头”?已产生分裂的亲情又该如何弥合?法官在将法律规定付诸司法实践的同时,优先考虑到两个孩子的利益,未就案办案,而是努力调解,推动关系修复,帮孩子寻回“丢失的爱”。几个月时间里,一次次实地走访,一遍遍谈心疏导,最终,拟定出了多方满意的调解方案,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得以解决,孩子父母也表示会定期看望孩子。
织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需紧紧抓住审判执行这个“中心”。近年来,盐城中院专门出台《家事案件审判执行特别程序规定(试行)》《常见家事纠纷调判一体化事实证据审查指引》,加强类案指导、个案剖析,定期召开条线例会,每季度编发工作简报,促进提升全市法院少年审判能力水平。同时,与团市委、妇联、民政部门携手,推动涉少家事案件实质化解和源头治理。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化解涉少纠纷26000余件,诉讼案件调撤率达67.6%。
为实现涉少二审案件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盐城中院以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为契机,对涉少二审案件推行“三个一律”:一律下沉调查,一律穷尽调解手段,一律直接接触涉案青少年及其监护人。近年来,盐城中院少年家事庭二审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以一流服务展现“爱之亲”
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家事案件调查、审理等六项机制,创新涉妇女儿童案件高效优质办理机制,对涉少案件优先立案、审理、执行和援助;联合司法行政等部门,探索公开选聘100名家事调查员、100名家事调解员和50名心理疏导员;在诉讼服务中心与审判区设置心理咨询室,引入心理沙盘、“房树人绘画测验”……
近年来,盐城法院坚持创新导向,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上初二的小袁因看到周围有人文身感觉很酷,便联系文身馆进行文身。
母亲发现后,带小袁至医院清洗,整个清洗过程疼痛难忍且留下了疤痕,对小袁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东台法院依法判决文身合同无效,文身馆承担大部分清洗费用。法官联合心理疏导员多次对小袁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孩子早日扫除心中阴霾。
把未成年人当家人,把案件当家事,真心实意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盐城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家事暖阳”回访行动,及时跟进“案结事了”后未成年人的成长情况和实际需求。同时,构建“法官+网格”工作机制,1178名干警挂钩基层村居社区,着重对贫困儿童、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让司法关爱点燃希望灯火。
建湖法院法官对家庭困难的涉案当事人子女进行走访,与孩子亲切沟通,鼓励他们认真学习、积极生活。“今天是我最高兴的一天了,有新书包、新文具,还有我最喜欢的玩具,感谢叔叔阿姨的关心,我一定会努力学习!”收到法官叔叔、阿姨送来礼物的小磊高兴地说。
以真情挽救诠释“爱之切”
在盐都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法官查明,被告人小武作案时系在校学生,且已被高校录取,对其判处缓刑让其继续完成学业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挽救,于是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建议调整量刑。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调查、法庭教育、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多项未成年人审判特色工作机制,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将审判变成失足少年的人生转折点。
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盐城法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融入审判全过程。依法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并联合学校、社区等加强跟踪帮扶,引导其重回人生正轨。近年来,全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非监禁刑率达80.2%,涉少刑事案件辩护率达100%。
“崔阿姨,我已经进入一家企业实习,谢谢你们对我的帮助。”这是曾经“迷途”的未成年人小伟给退休法官崔春玲发的一条语音消息。
初中刚毕业的小伟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被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法庭宣判后,背着“少年犯”枷锁的小伟为自己冲动的行为悔恨不已,担心以后难以在社会立足。崔春玲带领两位法官助理与小伟结成朋友,与他聊天谈心,给予帮助鼓励。小伟逐渐放下了思想包袱,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在坚持公平公正办案的基础上,为孩子们‘多做一点’,通过人为的努力,将他们引向光明的未来。”这是盐城法院每一位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心中最坚定的行动坐标。循着这个“有爱”的方向,盐城中院组织成立“法左情右”青少年维权志愿服务队,与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盐城团市委等签订合作协议,连续8年对1500余名重点未成年人开展“折翼修复”司法帮教,“折翼修复”司法机制获评全省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项目。
以向好环境体现“爱之深”
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盐城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全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
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盐城中院提请市委政法委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司法大数据研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55份,为地方党委政府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打牢未成年人法治根基。整合全市法院力量,常态化开展“审判进校区”活动。近年来,累计组织校园巡回审判、模拟法庭等活动700余场次,以“沉浸式”体验在孩子心中播下法治种子。
去年年初,盐城中院发出了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唐某的父亲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一纸薄薄的文件,承载着法院对未成年人的深切关怀,凝聚着司法为民的拳拳心意。该做法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树立起了尽责“带娃”的鲜明导向。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设置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指导站28个,构建起覆盖城乡的“1+N”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告知书2600余份,督促家长履职尽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