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立足法律援助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帮助其健康成长,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2020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盗窃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22件,办理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47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贴心”宣传,增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效果。坚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日常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紧抓开学第一课、毕业典礼、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专项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骨干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广场、学校等未成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讲”等活动,有的放矢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增强未成年人的依法维权意识,帮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宣传未成年人维权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畅通未成年人维权渠道。
二是“省心”受理,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以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的服务网络为基础,进一步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为未成年人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便捷途径。针对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父母离异等情况导致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开辟直接受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对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移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当天完成受理和指派工作,优先选择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放心”维权,提高未成年人法援质量。根据案件性质、业务特长等因素指派具有丰富未成年人办案经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责任心强的人员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对未成年人法援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及时跟进办案进度,加强听庭力度,及时了解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案件举证、法庭辩论等情况,实时监督案件办理。优化案件办理模式,对于涉及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高效、人性化解决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实行案件回访评估机制,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结合征询公检法办案人员意见、回访当事人满意度,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果。
四是“暖心”帮扶,丰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积极联系民政、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优势,主动运用相关公益项目和利用公共志愿服务平台,积极为未成年人争取各类社会救助。针对未成年被害人遭遇的医疗费用、心理创伤、学业困难等问题,依托医院、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教育局等单位,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精准帮扶,构建长效的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