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锦旗彰显盐城法援为民情怀
2021-05-10 15:01:00  来源:盐城市司法局

  日前,盐城市阜宁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宋磊、陈宗方等14名山东籍农民工送上的“热情服务公正执法.廉明高效全心为民”锦旗,向阜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表达帮助成功讨要薪酬的感激之情。这已是今年以来盐城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的第8面锦旗。

 

 

  今年以来,盐城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理念,紧紧围绕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目标任务,采取“四拓展一加强”措施,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截止目前,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49件,受援率达万分之5.5 ,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重度残疾人胡某维护房屋产权、建湖县法援中心为淮安籍杨某索要出国劳务工资、东台市法援中心化解36户农户40亩良田被占用20年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盐都区法援中心为受家暴妇女维权等8件案件得到受援人的好评,并获赠锦旗。
 
 

  一是降低困难标准,拓展受援群体。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完善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众。特殊事项免审经济状况。对追索劳动报酬的,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受害方,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追索损害赔偿的,因见义勇为、实施志愿服务、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遭受损害请求赔偿补偿的,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特殊群体实行双免审。对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符合告知承诺制人员免审经济状况。对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缺少条例规定的残疾证等15项证明材料的,采用事中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措施,实行容缺受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

  推进试点改革,拓展事项范围。推进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民事案件23类主要为营利性的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引起的纠纷外,都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清单”之外无限制。深化行政诉讼、复议试点。对经济困难或者诉讼、复议实施能力较差,且有合理请求及事实依据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根据其需求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全市办理“负面清单”案件308件,行政诉讼(复议)法援案件21 件。 

  三是注重多元供给,拓展服务内容案前提供代书指引调解服务。对赡养纠纷等类型案件,援调对接,主动将调解前置,促进社会和谐。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或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法律救济路径指引、证据取得指导等服务。案中衔接多维救助机制。对符合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积极联系转介相关部门协同救助,落实仲裁、公证、鉴定等费用减免,帮助其后续帮扶措施的落实。案后延伸服务帮助。对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律援助案件,由原法援律师继续为其申请执行,适当增加办案补贴。 

  四是推进站点辐射,拓展援助渠道横向覆盖部门法援工作站。强化与人社、工会、妇联、民政、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衔接,完善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建立低保人员入保、涉诉及时告知、引导申请、定期反馈、转交法律援助制度,提高精准援助率。纵向打造城乡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在全市140个乡镇(街道)、2412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底册摸清困难群体法律需求。强化民调主任、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人员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实施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援助站点提供法律援助申请的接收、初审、代办服务,满足群众就近申请需要。立体推进“智慧法援”建设。对于有重度残疾、身患重病等行动不便困难群体,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形成“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网上办理”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网络,将指尖法援融入“中心+站点”体系,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 

  五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高受援群众满意率。优化法律援助指派方式。加大法律援助服务资源的统筹调配力度,创新推行“择案制”和“点援制”相结合的案件指派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深化“名优工程”,吸收更多资深律师、优秀律师承办法律援助。加强案件质量常态化监管。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二评”,建立评估检查专家库,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带案督查、交叉互查、同行评估、专项检查、庭审旁听、听取办案机制意见等方式开展督查巡查,健全事前预警、过程控制、跟踪督促、事后评估并举的质量监督模式。在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对质量管理存在问题较多的两家县(市、区)局上门现场进行重点督查、指导。健全完善奖惩考核机制。按照司法部出台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服务规范和评估规则,对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共抽取200本卷宗进行质量评估,下发两期评估情况通报。完善承办人员奖惩考核,对拒绝指派、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严格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物质或荣誉奖励。开展“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从2020年办理的9879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经县(市、区)司法局推荐、评审投票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出“对36户农户40亩良田被占用20年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等10件案件为“2020年度盐城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通过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优秀的法律援助案例和法律援助人,用群众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的语言讲好法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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