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 星期二
民心所想 执行所向—建湖法院寒冬出击服务“六稳”“六保”
2020-12-20 11:38:00
    为持续落实“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要求,突出六大类案件专项执行。近日,盐城建湖法院开展刑事财产刑案件、涉民生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兵分多路,穷尽手段,成效明显。
    发还有效率  不惧沟通烦
    案情:盐城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物资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以下称建设公司)、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判决解除双方钢材购销合同,由建设公司给付物资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共223万余元。建设公司不服,后上诉至盐城中院,又因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上诉费用,中院于11月11日作出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后因建设公司未履行义务,物资公司于11月26日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在收到案件后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案件较多,且银行账号多为甘肃的银行,扣划难度很大,便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及其代理律师沟通,之后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11月30日,被执行人主动一次性交纳全部标的款项。后承办人第一时间核对并提请标的款发还程序,12月2日上午将223万余全部发还到位,受到了申请人的点赞。
    执行有温度  不忘含善意
    案情:肖某因盗窃被判处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刑满释放仍未缴罚金且不知所踪。
    11月30日,在得知肖某已经取回公安保证金后,该案承办人与检察干警共同赶赴肖某家中,与肖某的父亲进行交谈,得知了肖某已经前往上海,承办人当场联系并记录了肖某新办理的手机号码,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肖父对其子肖某的事情态度消极,对于执行罚金抵触情绪较高,但仍旧耐心劝慰肖父,说明了滞纳罚金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希望化解父子间的紧张关系,肖父在听了承办人的劝说后,主动为肖某缴纳了全部罚金。

    心中有执念 不畏寒风烈
    案情:朱某因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因朱某家境贫寒,家人居无定所,罚金的执行遇到了极大地阻碍,但是承办法官及其团队并没有放弃对朱某家人的找寻,多次前往朱某一家所在的村部了解情况,从村卫生所请医生帮忙关注到田间地头询问老乡。在12月3日执行行动过程中,承办人从一位创文监督员口中得知朱某的父亲正在村内某工地内帮工,随即前往工地找到了朱某的父亲,执行员也向朱父释法明理,朱父也允诺尽快帮助朱某缴纳全部罚金。

    承办人在工地边向朱某父亲问询
    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是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环节,建湖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深刻把握加大执行力度和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做到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确保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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