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以为进入破产程序后,案件不知道拖到哪一年呢,开始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我们不理解,没想到短短三个月就拿到了钱,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破产审判法官。”
近日,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赶到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法院,为该院民二庭送来一面印有“尽职责破案神速,体民情务实风范”的锦旗。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某棉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享有200万元抵押债权。在射阳法院执行过程中,棉业公司因资不抵债,向该院申请破产。
2020年7月份,盐城射阳法院指定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案件审理中,民二庭承办法官发现棉业公司欠付职工工资、集资款、上岗金近50万元。考虑到如不能公平公正地分配,将造成激烈的社会矛盾,法官依法审理、耐心协调,最终不仅使得棉业公司职工拿到了30余万元,矛盾妥善化解,也使得抵押权人不到3个月快速获偿。该破产案件的高效审结,赢得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盐城射阳法院积极推动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建立完善合理的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公平公正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