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千里奔波,使命必达!
2020-08-27 16:20:00

   近日,阜宁法院执行局干警往返千里,奔波多天,前往无锡。 哦,这到底什么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

   原告南通某达轮胎公司要求被告王某偿还货款20万余元及利息,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然而欠款到期后,王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南通某达轮胎公司也在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之下便诉至法院。在我院干警首次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一直辩称自己经济困难,并以此为由拒不还款。

    一波未平......

   在前方执行遇堵的情况下,指挥中心突然传来了一条重要线索,经网络查控发现,王某曾在无锡市惠山区购得一处房产,但房屋却只有网签合同,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开拔,驰车前往无锡市惠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预查封了该处房屋,接着一道问题划过了干警们的脑海,那就是被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应该如何执行?

  一筹莫展之际,执行法官助理王正荣斩钉截铁地说道:“往返千里来到无锡,就算我们能等,申请人可不能等!决不能无功而返,现在就去找开发商!”遂又来到无锡某地房地产开发公司调取了网签合同,并向该开发商送达预查封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禁止向被执行人王某退款。
 

  8月中旬,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房屋张贴了拍卖裁定书、拍卖公告,并通过电话告知王某及其妻子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

    一波又起......

  就在大家觉得此次执行即将尘埃落定时,又查得该房产上有贷款未偿还,执行干警担心该处网签房进入拍卖程序后会出现无人竞拍、不能过户等情况,于是当机立断,与双方当事人多次展开联系,促成和解。

  起初王某提出分三期偿还,每期偿还7万元及利息,但南通某达轮胎公司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并要求王某必须一次性还清。看到双方争执不下,执行干警决定“各个击破”,与南通某达轮胎公司单独协商,最终其表示同意放弃5万余元的利息,仅要求王某偿还22万。

    结  果......

   随后,执行干警对王某进行说服教育,讲明利害关系。在经过数小时的疏导劝说下,王某感于干警们从中多次辛苦协调,又迫于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惩戒措施,最后与南通某达轮胎公司达成和解,承诺半个月内将22万元欠款全部偿还到位,此案得以实际执结。

    法官提醒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规避执行没有任何出路。即使躲到天涯海角,也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再次告诫所有被执行人们,诚信做人、遵守法纪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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