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件看似舌尖上的“小事”,却是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丰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强化检察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买得省心、用得安心、吃得放心。
8元一斤的牛肉你见过吗?2020年7月至10月,董某、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向他人购进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检疫的进口冷冻牛肉,然后进行加工销售。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第一时间派员介入,提前介入,通过案情介绍、阅卷审查、讨论等方式全面了解案件,着力强化证据审查,针对此案提出10余条补查提纲,夯实证据链条,严厉打击涉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同时,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履行监管职责,对全县冷冻生鲜肉市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有食品安全隐患的肉制品不再流入市场,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西布曲明是一种神经中枢抑制剂,因服用后可能会引发中风、心脏骤停等严重不良反应。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多起案件的被告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对外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这些食品中含有西布曲明。食药安全无小事,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刑事检察+行政检察”,督促行政机关在辖区内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规范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食品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丰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着力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积极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召开食品安全协作配合座谈会,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交流会商、联合督察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食品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建立食品安全生产、销售、批发全链条监管机制,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下一步,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法律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监督,让老百姓买的放心,吃的安心,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生活,为食品安全筑起“绿色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