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采用“诉前保全+审执协同+督促履行”模式,充分发挥诉讼保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成功化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月初,江苏某电力公司因追偿权纠纷向铜山区法院茅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徐州某电缆公司返还货款及违约金400万余元。
为避免被告转移、处分财产,江苏某电力公司在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保全徐州某电缆公司银行账户存款400万余元。考虑到该案涉及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茅村法庭第一时间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在申请人提供担保后,立即制作保全裁定书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
采取保全措施后,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孙金龙“主动出击”,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表达了积极履行的意愿,但也反映其资金周转困难,一次性支付货款心有余而力不足,需要给予一些宽限时间。账户冻结对其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偿还欠款都有不利影响,且公司近期会收到一笔工程汇款,希望可以尽快解除保全措施。
在核实被申请人所述情况后,孙金龙遂同执行法官郑建进行案件会商,最终商定以“诉前保全+庭前调解+督促履行”为思路,组织双方企业进行调解。
原告方听说达成和解就要给被告解除保全措施,情绪激动不愿调解,孙金龙向原告说明被告面临的困难,并当庭确定被告公司近日确有一笔工程回款。郑建则向双方释明了案件的执行风险,告知被告若不履行义务将对企业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在承办法官和执行法官的协同配合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徐州某电缆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前向江苏某电力公司分期支付欠款400万余元。
一方面,徐州某电缆公司急需解除保全措施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江苏某电力公司债权的实现需要司法保障。调解当日,江苏某电力公司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铜山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并于同日作出裁定,解除了对徐州某电缆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纠纷得以高效妥善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一起案件的妥善处理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实践。下一步,铜山区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以提升审执质效为抓手,将服务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立案、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送法于企,不断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