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朋友,你瞅啥?赶紧送我“回家”!
2022-09-28 12:49:00
  贾汪用绿色“修复”之笔

  绘生态文明新画卷

  宜美宜居的自然环境

  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朋友们”的来访

 

 

  近日

  贾汪发生多起

  警民联手救助野生动物的暖心事件

     一起来看看吧…… 



  “迷路” 红隼

  “你好,我们是猎鹰救援队队员,我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捡到两只野生鸟类,疑似野生保护动物……”

  24日晚,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马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两只疑似野生保护鸟类需要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察看,发现两只似鹰非鹰的鸟,通过了解,这两只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的幼鸟。

随后,民警迅速与相关部门对接,并妥善处置。

  目前,两只红隼已移交潘安湖国家湿地公园鸟岛救助。

  
翠鸟“现身” 




  无独有偶,5月26日,马庄派出所民警在巡处过程中

在路边发现一只野生鸟类,疑似野生保护动物

民警上前仔细观察

发现这只鸟儿虽无明显外伤,但无法起飞

随后,民警迅速与相关部门对接

并妥善处置

经过初步确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翠鸟

也正是苏轼词中“画楼隐隐,翠鸟翩翩”提到的鸟类。

目前,这只翠鸟已移交潘安湖国家湿地公园鸟岛进行救助。


  “碰瓷”池鹭


  8月31日下午

马庄村一位小朋友在其父亲的带领下

来到马庄派出所报警

称自己救助了一只撞晕的小鸟

接警后,经民警现场查看确认

这是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池鹭

“小朋友,你做的很对,及时救助了小动物,为你的爱心点赞”

随后民警将池鹭送至潘安湖景区鸟岛救助。

  发现野生动物怎么办? 

  警方提醒: 

  救助开始前先要注意自身安全,在此前提下才能实施救助行为。

             1.如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

                                           2.如需接触野生动物,请务必做好防护,如佩戴口罩、手套等。无防护条件的应在救助后尽快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

 3.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物种,不要自行放生,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4.不得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保护动物不是某一人的私有财产。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然

  希望今后有更多群众

  参与到野生动物和自然生态

  保护行动中来

  为我们的“朋友”创造和谐的生态环境

  共创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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