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丨岁月流逝,与梦同行
2021-12-16 09:36:00  来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说法院是坚守法律信仰的第一阵地,那么法官就是这片阵地上最坚强的守护者,我们用析法辩理的智慧让违法者敬畏法律,用苦口婆心的劝导化解当事人棘手纠纷,用法律的利器问心无愧、尽己所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0年至今,在法院工作已十年有余,青春已走远,但初心依旧,走过的每一步,终将成为身后审判之路最有力的脚印。
  

  蹒跚学步,迎接挑战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之前,我在执行局从事了五年的内勤工作,直接接触到的业务也仅限于执行方面,对于民事审判的程序及实体裁判,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表面理解,毫不夸张地说都没有进过审判庭,可想而知当时内心的担忧与忐忑。转念一想,既然想成为一名法官,初任法官的身份永远无法跳过,纵使为非法学专业,但在繁重的内勤工作之余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也说明对法律有一定的领悟能力,况且不经历坎坷泥泞的艰难,怎能体会收获的快乐。 

  从琐碎工作做起,全面了解审判流程。初到民一庭,因为人员调整暂时没有配备书记员,那我就从琐碎的书记员工作开始学起,怎么收案,怎么送达,怎么排期,一套流程下来让我对审判的流程有了全面的掌控,这个经历所养成的部分习惯对审判工作受益至今,比如对新来的书记员、助理在工作中可能会经常犯什么样的错误了如指掌,方便针对性的提醒,比如习惯性将双方当事人举证进行整理、归纳、标记,报结案前将亲自梳理的有序而规整的卷宗交给书记员。 

  多问、多学、多看,夯实审判实务基础。向庭内的法官请教,将民事审判需要的专业书籍、裁判指引等整理、配齐,利用下班及周末时间将法律条文再熟悉、再理解。主动旁听庭审,提前了解旁听案件的基本情况,自己先列好庭审提纲,再根据同事庭审的思路去查漏补缺,查找自己的不足,吸取同事的庭审技巧及经验,不断自我完善。自己开庭前,更是提前反复阅卷,初步归纳争议焦点,设计庭审提纲,以保证庭审的高质量、高效率。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比较繁忙,静不下心来学习、阅卷,同时又担心自己经验不足影响审判质量,就将这些工作留到晚上进行。时至今日,我仍然保持利用晚上安静时间阅读卷宗、撰写判决书的习惯,有时候一份二三十页的判决书,怕搁置到第二天影响撰写思路,写到凌晨也是常有的事。 

  

  

  不忘初心,精益求精 

   医生救死扶伤,根除病魔,法官裁决纠纷,守护正义,两份职业虽然不同,但都需要从业者树立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一份令当事人信服的法律文书,离不开法官对法律知识的精通运用,离不开对审判技巧的精益求情,离不开对事实细节的精雕细琢。往往一个小小的疏漏,会引发当事人对于法院工作的不信任,引发上诉甚至信访。随着审理案件增多,我开始反思为什么有时候自认为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的判决书,却无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一年上诉这么多案件呢?经过分析发现,一部分当事人是为了纯粹的拖延时间,一部分当事人是因为案件审理中法官的某一句话或某一行为,误认为法官对另一方有所偏向,一部分当事人是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越过了法律的红线。针对上述后两种情况,我在后来的审判中更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做好判前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工作,案件上诉量及发改量果然得到了比较好的控制。近几年,我所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发改率一直居于院里前列。 

  比如在我审理的王某诉铜山某农机服务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在原告申请对草莓减产的原因申请鉴定时,我根据审判经验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明鉴定费用较高等风险,建议调解未果。在鉴定报告出具后,面对晦涩的专业术语,我多次与鉴定机构联系将鉴定报告吃透,但此时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不满,再次拒绝调解。开庭时,我针对庭审情况形成庭审小结,并根据双方的举证,向双方当事人再次告知举证不能的风险,但原告当庭拒绝调解。判决书邮寄前,我再次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各自的诉讼风险,邮寄后又通过电话针对赔偿数额的认定及责任分担进行了再次释明。虽然本案因双方当事人积怨过深,没有和解,但是在我数次的释明中,双方均意识到了自身的问题,并表示服判息诉,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主动联系法院支付了案款。 

  

  

  砥砺前行,定分止争 

  如果法律是一块花圃,那调解一定是花圃中最赏心悦目的那朵,要让调解之花温度常在,离不开法官的精心呵护和培育。司法审判不是冷冰冰的坐堂问案,要努力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官,帮助当事人搭建沟通的桥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冲突。同时,调解不是欺瞒,不是哄骗,更不是和稀泥,在找出矛盾根源的基础上,在案件事实基础上及法律框架内,用更柔和的方式去平衡双方的利益、钝化双方的矛盾。 

  “刘法官,这个案件判决书已经校对完毕,为什么你还在坚持调解,这都调解多长时间了,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这是新来的法官助理经常向我抛出的疑问。“前几天还吵闹的当事人,今天怎么就握手言和了”,“这个案子的双方当事人原来症结在这”,这是法官助理在工作三个月期间经常向我发出的感慨,语气中透着轻松、欣喜,我在想何况身处其中的当事人呢,应该更是无讼一身轻吧。 

  近期调解的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让我印象深刻。双方当事人虽然均有律师出庭应诉,但开庭时包括当事人还是各自来了不少家人旁听,在庭审前后均出现了言语上的数次冲突。开庭时,我仔细观察双方当事人的表情,发现原告虽然气势十足,但总有一种“无理必须声高”的心虚,被告反而娓娓道来,有理有据。虽然在庭审结束后,原告一口否认不是因为要扩建厂房才提起的诉讼,我耐心解释说你既然来到法院就是来解决纠纷,如果你不告诉我你真正的诉讼目的,裁判结果可能和你预期背道而驰。同时,我向原告释明本案被告在你允许的情况下建设了部分建筑物,又铺设了道路,现在解除合同也要考虑被告添附的损失。后又告知被告,你租赁厂房是为了经营,长期的诉讼和原告的干扰,势必会影响营业。最终,被告同意原告扩建厂房,但占用的土地应折减租金。至此调解工作迎来转机,我和双方当事人律师根据厂房的现状提出了厂房扩建后,如何保证被告通行的方案,又提出了具体的折减租金的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另行签订了补充协议,原告撤回起诉。 

  如果你问我法官是否辛苦,是否有遗憾、有灰心,我会如实相告确实有身心俱疲的时刻,孩子抱怨老师同学没见过他妈妈时,更会感到愧疚,但当事人一句普通的感谢,一次无条件的信任,同样也是我幸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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